关于郑俊峰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索 引 号:747445745/2016-00212主题分类:综合政务/人事任免
发布机构:新密市岳村镇人民政府关 键 词:人事任免
文    号:岳发〔2016〕10号成文日期:2016-02-24发布日期:2016-02-24
体    裁:通知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关于郑俊峰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村、镇直机关各部门:

根据工作需要,经镇党委研究,决定:

郑俊峰同志不再兼任镇信访稳定办主任;

王亚丽同志任信访稳定办主任;

李青峰同志任镇社会事务办主任;

李慧敏同志任镇劳动保障所所长;

周韶华同志任镇目标督查绩效考核办主任;

刘永彬同志兼任镇敬老院院长(享受正股级待遇);

韩小红同志兼任镇拆迁办主任(享受正股级待遇);

王宏建任镇工业办副主任。

免去:

郭志洲同志的镇社会事务办主任、敬老院长职务,其正股级待遇不变;

李青峰同志的镇劳动保障所所长职务;

李慧敏同志的镇目标督查考评办主任职务;

周韶华同志的镇信访稳定办副主任职务。

 

                                          中共岳村镇委员会

                                                          2016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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