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市审计局关于印发审计项目等三个工作流程的通知

索 引 号:005307263/2016-00089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新密市审计局关 键 词:通知
文    号:新密审〔2016〕2号成文日期:2016-02-24发布日期:2016-02-24
体    裁:通知生效日期:2016-02-24废止日期
新密市审计局关于印发审计项目等三个工作流程的通知

各科(室)、中心:

审计项目等三个工作流程已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有未尽事宜,请结合《新密市审计局业务工作操作规程》和《2013年度审计项目实施管理办法》遵照执行。

 

附件:1.审计项目工作流程

   2.经济责任项目审计工作流程

   3.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工作流程

 

                                                                                                      2016年2月24日

 

附件1

 

                                                                                审计项目工作流程 

 

为提高审计质量,规范审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流程。

一、项目确定阶段

1.按照市政府项目计划和上级安排,经局领导研究后,召开科室长会议,确定项目承办科室。

二、审计准备阶段

2.承办科室成立审计组,审计组长由主管领导确定。

3.审计组起草审计通知书,依次经科室负责人、法制科、主管领导审核后,由局长签发。

4.审计组按要求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

5.审计组召开审计进点会,安排审计工作事项。

6.审计组按规定要求被审计单位提供审计所需要的各类资料,被审计单位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作出书面承诺。

三、审计实施阶段

7.审计组调查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相关情况,评估被审计单位存在重要问题的可能性,确定审计应对措施,作出调查了解记录。

8.审计组编制审计实施方案,审计组长审核,主管领导审定,并报法制科备案。

9.审计人员根据审计实施方案确定的审计事项按照审计分工依法进行审计,取得充分适当、相关可靠的审计证据,逐项编制审计工作底稿。

四、审计终结阶段

10.审计组长按规定对审计工作底稿和审计证据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

11.审计组召开项目讨论会,对相关事项进行讨论,记录讨论情况及结果,并起草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

五、审计复核阶段

12.审计组长对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进行复核,认为符合规定的,将审计实施方案、调查了解记录、审计工作底稿、重要管理事项记录、审计证据等材料报科室负责人进行审核。

13.科室负责人根据审计组提供的资料,按照规定进行逐项复核,复核无误后,上报主管领导审核。

14.主管领导对项目资料进行审核把关后,由审计组将相关资料集中报送法制科。

15.法制科根据相关规定对项目资料进行审核,出具书面审核意见,并筹备召开审核会。

16.局项目质量控制审核领导小组召开审核会对项目进行集中审核,参会人员在审核表上签字,审计组作出记录,并报法制科备案。

17.审计组根据审核会讨论的意见对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进一步修改完善,经科室负责人、法制科、主管领导审核和局长签批后,按照规定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

18.科室负责人将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审计组采纳被审计单位意见情况说明及审计报告(初稿)等相关资料复核无误后,审计组报送法制科进行审理。

19.根据法制科提议,召开审计业务会议,对审计报告进行审定,并作出记录。

20.审计组根据审计业务会议审定意见代拟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及审计移送处理书,经科室负责人、法制科、主管领导审核后,由局长签发。

21.审计组将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审计移送处理书等按规定送达被审计单位。 

六、整改检查阶段

22.审计组在规定的整改期限内检查了解被审计单位整改情况和决定执行情况,并取得相应报告和相关证明材料,科室负责人负责审查验收。

七、立卷归档阶段

23.审计项目终结后,审计组长确定立卷责任人,及时收集资料立卷归档,科室负责人负责审查验收。

 

附件2

 

                                                                         经济责任项目审计工作流程 

 

为规范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等法规文件,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流程。

一、项目确定阶段

1.接受市纪委、组织部委托文件,报局领导研究。

2.召开科室长会议,确定项目承办科室。

二、审计准备阶段

3.承办科室成立审计组,审计组长由主管领导确定。

4.审计组起草审计通知书,依次经科室负责人、法制科、主管领导审核后,由局长签发。

5.审计组按要求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

6.审计组召开审计进点会,安排审计工作事项,并进行审计公示。

7.审计组按规定要求被审计单位提供审计所需要的各类资料,被审计单位和被审计对象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作出书面承诺。

三、审计实施阶段

8.审计组调查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相关情况,评估被审计单位存在重要问题的可能性,确定审计应对措施,并作出调查了解记录。

9.审计组编制审计实施方案,审计组长审核,主管领导审定,并报法制科备案。

10.审计人员根据审计实施方案确定的审计事项按照审计分工依法进行审计,取得充分适当、相关可靠的审计证据,逐项编制审计工作底稿。

四、审计终结阶段

11.审计组长按规定对审计工作底稿和审计证据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

12.审计组召开项目讨论会,对相关事项进行讨论,记录讨论情况及结果,并起草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

五、审计复核阶段

13.审计组长对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进行复核,认为符合规定的,将审计实施方案、调查了解记录、审计工作底稿、重要管理事项记录、审计证据等材料报科室负责人进行审核。

14.科室负责人根据审计组提供的资料,按照规定进行逐项复核,复核无误后,上报主管领导审核。

15.主管领导对项目资料进行审核把关后,由审计组将相关资料集中报送法制科。

16.法制科根据相关规定对项目资料进行审核,出具书面审核意见,并筹备召开审核会。

17.局项目质量控制审核领导小组召开审核会对项目进行集中审核,参会人员在审核表上签字,审计组作出记录,并报法制科备案。

18.审计组根据审核会讨论的意见对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进一步修改完善,经科室负责人、法制科、主管领导审核和局长签批后,按照规定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

19.科室负责人将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被审计单位及被审计对象对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审计组采纳被审计单位意见情况说明及审计报告(初稿)等相关资料复核无误后,审计组报送法制科进行审理。

20.根据法制科提议,召开审计业务会议,对审计报告进行审定,并作出记录。

21.审计组根据审计业务会议审定意见代拟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审计结果报告及审计移送处理书,经科室负责人、法制科、主管领导审核后,由局长签发。

22.审计组将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结果报告等,按规定送达被审计对象及其所在单位,并抄报相关部门。 

六、整改检查阶段

23.审计组在规定的整改期限内检查了解被审计单位整改情况和决定执行情况,并取得相应报告和相关证明材料,科室负责人负责审查验收。

七、立卷归档阶段

24.审计项目终结后,审计组长确定立卷责任人,及时收集资料立卷归档,科室负责人负责审查验收。

 

附件3

 

                                                                           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工作流程 

 

为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流程。

一、项目立项阶段

1.法制科接到建设单位报经市相关领导批准的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申请,填制《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立项表》,并要求建设单位主管领导签署意见。

2.法制科将项目情况汇报局领导研究。

3.法制科根据局领导签署意见,通知承办科室组织开展审计工作。

二、审计准备阶段

4.承办科室了解项目情况,通知建设单位提供审计工作需要的全部资料。资料必须由建设单位一次性报送,并经建设单位负责人签审意见。

5.承办科室查验送审资料,对资料不完整的不予接收。

6.承办科室负责人确认资料齐备后,建立送审资料台账,填写《新密市审计局政府投资项目报审资料交接单》。

7.承办科室成立审计组,审计组长由主管领导确定。

8.审计组起草审计通知书,依次经科室负责人、法制科、主管领导审核后,由局长签发。

9.审计组按要求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

10.审计组召开审计进点会,安排审计工作事项。

三、审计实施阶段

11.审计组调查了解建设项目有关情况,评估建设项目中存在重要问题的可能性,确定审计应对措施,并作出调查了解记录。

12.审计组编制审计实施方案,审计组长审核,主管领导审定,并报法制科备案。

13.审计组逐项审阅项目的招投标文件、合同、图纸、签证等有关资料,确定现场勘察、测量核实的工程和内容等。

14.审计组现场勘察、测量,对照图纸、投标资料、合同约定、变更资料等进行职业判定,并做好相关记录。

四、审计终结阶段

15.审计组长按规定对审计工作底稿和审计证据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

16.审计组召开项目讨论会,对相关事项进行讨论,记录讨论情况及结果,并起草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

五、审计复核阶段

17.审计组长对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进行复核,认为符合规定的,将审计实施方案、调查了解记录、审计工作底稿、重要管理事项记录、审计证据等材料报科室负责人进行审核。

18.科室负责人根据审计组提供的资料,按照规定进行逐项复核,复核无误后,上报主管领导审核。

19.主管领导对项目资料进行审核把关后,由审计组将相关资料集中报送法制科。

20.法制科根据相关规定对项目资料进行审核,出具书面审核意见,并筹备召开审核会。

21.局项目质量控制审核领导小组召开审核会对项目进行集中审核,参会人员在审核表上签字,审计组作出记录,并报法制科备案。

22.审计组根据审核会讨论的意见对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进一步修改完善,经科室负责人、法制科、主管领导审核和局长签批后,按照规定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

23.科室负责人将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审计组采纳被审计单位意见情况说明及审计报告(初稿)等相关资料复核无误后,审计组报送法制科进行审理。

24.根据法制科提议,召开审计业务会议,对审计报告进行审定,并作出记录。

25.审计组根据审计业务会议审定意见代拟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审计移送处理书,经科室负责人、法制科、主管领导审核后,由局长签发。

26.审计组将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审计移送处理书等,按规定送达被审计单位。 

六、整改检查阶段

27.审计组在规定的整改期限内检查了解被审计单位整改情况和决定执行情况,并取得相应报告和相关证明材料,科室负责人负责审查验收。

七、立卷归档阶段

28.审计项目终结后,审计组长确定立卷责任人,及时收集资料立卷归档,科室负责人负责审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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