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新密市工商管理和技术监督局 关于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 专项行动的通知

索 引 号:005308098/2016-00072主题分类:劳动、人事、监察/劳动就业/业务信息/专业技术人员管理
发布机构:新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 键 词:劳动
文    号成文日期:2016-03-04发布日期:2016-03-04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新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新密市工商管理和技术监督局 关于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 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用工秩序,依法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根据《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转发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的通知》(郑人社监察〔2016〕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专项行动方案。

一、专项行动的目标任务

依法履行人力资源市场的监管职责,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厉打击扰乱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整顿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劳务派遣单位办理行政许可的行为,规范用人单位的招工行为,清查已在工商质检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但未取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许可即擅自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活动的违法行为。清理未经授权保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查处收取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人才集体户口管理服务费等违规行为,保障流动人员合法权益。取缔各类非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劳务派遣单位,依法严惩“黑中介”等严重违法行为。通过专项行动,进一步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完善监管制度体系,为促进劳动者就业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清理整顿对象及内容

对人力资源市场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组织和个人、各类招工用人单位进行专项执法检查。内容包括:

(一)加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监管。对申请从事人力资源服务活动的,各劳保所、工商质检所要按照各自职能范围和相关规定,严格审查;对已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要加强日常监管,建立健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守法诚信档案;做好对经授权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监管,规范其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对在人力资源服务活动中提供虚假就业信息、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非法向劳动者收取财物、以职业介绍为名牟取不正当利益、超出核准业务范围擅自从事培训业务和保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违规收取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和人才集体户口管理服务费以及存在捆绑或隐性收费行为等违法活动的,要依法查处,情节严重的,吊销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并通报工商管理和技术监督部门。

(二)依法取缔非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劳务派遣机构。对未经许可和登记,擅自从事人力资源服务和劳务派遣活动的组织或个人,由各劳保所、工商质检所按职能分工依法查处和取缔。依法打击以暴力手段胁迫劳动者接受人力资源服务的行为,对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三)规范用人单位招工行为。对提供虚假招聘信息,发布虚假招聘广告,违反规定将“乙肝五项”作为体检项目,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以招用人员为名牟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进行其他违法活动的用人单位,依法责令改正,予以行政处罚,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规范旅行社与其招用导游之间的劳动关系,依法保障导游劳动保障权益。

三、开展专项行动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将专项行动列入本部门工作议事日程,建立专项行动协调指导机构,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积极开展专项行动。

(二)改进执法方式,强化监管。各相关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劳动保障违法案件的属地监管责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各劳保所、工商质检所要结合工作实际开展有针对性的执法检查活动,明确工作任务,落实执法责任,优化执法工作流程,确保专项行动取得预期效果。在专项行动期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商管理和技术监督局将组成联合督查组,将赴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市直各有关单位督促专项检查活动开展情况。

(三)注重舆论宣传,扩大影响。各相关单位要抓住春节后大学生求职、农民工集中返城就业的契机,结合开展春风行动等就业援助活动,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宣传活动,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对专项行动期间查处的严重违法案件,要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予以曝光。

(四)做好总结统计,务求实效。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于2016年3月28日前将本辖区此次专项行动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将典型案例和检查情况表报新密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附件:1.新密市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协调指导小组 

      2.新密市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

 

  新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新密市工商管理和技术监督局

                                  2016年3月4日


附件
  • 附件一 领导小组名单.doc
  • 附件二.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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