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41604893X/2016-00294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文秘工作 | |
发布机构: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 关 键 词:文秘工作,管委文件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5-11-25 | 发布日期:2016-03-04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开展经开区“创新科技人才奖”和“创新技能人才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出口加工区,国际物流园区,管委各部门,各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实施科教兴市战略和人才强市战略,充分调动我区广大科技、技能工作者在科技创新中的积极性与创造性,推动经开区建设,为我区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经研究决定开展经开区“创新科技人才奖”和 “创新技能人才奖”的评选活动。
一、组织领导
“创新科技人才奖”和“创新技能人才奖”评选工作在管委会领导下进行,由区人事劳动局、商务局、科技局、工信局、教文体局、创业中心、留学生创业园负责评选具体工作,评选活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人事劳动局,负责实施评选活动的组织管理和其他相关工作。
二、评选范围
此次“创新科技人才奖”和“创新技能人才奖” 各评选5名,评选对象为我区基础科学、技术科学、工程技术等学科,以创造性劳动在科技、教育、卫生、工业、农业、城市建设、文化体育、现代服务及社会建设等领域做出较大贡献,取得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工作业绩突出的个人。政府行政领导干部不在评选范围之内。
三、评选原则
(一)评选工作坚持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促进科技进步和人才成长的方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评选原则。
(二)评选工作坚持注重绩效、择优评选的原则,向基层和企业一线的科技工作者倾斜。
(三)申报参评者的工作业绩,原则上限制在近三年取得的成果。
四、评选条件
参评人员必须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严格执行党的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有高尚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创新科技人才奖
1.在科技创新、科学技术成果转化中取得突出成绩,创造出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较大贡献。
2.在重点产业、重大工程、重要科技攻关和重要生产技术工艺改造,以及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或重大生产设备、成套技术装置过程中,创造性地解决了关键性技术难题。
3.在自然科学领域取得重大发现或重大理论突破,推动了本学科或相关学科的发展,为国内外同行所公认,对经济社会发展或科学事业进步具有重大影响。
4.在社会科学研究中,有创新性理论研究成果,在工作中具有创新思想,工作成绩显著,获得国家、省市级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人员;理论研究成果被市级以上党委、政府采用,并在实践中取得显著经济或社会效益的。
5.在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新材料、新能源开发利用方面进行自主创新,开发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并形成市场竞争力强、主导产业发展的名牌产品,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6.长期在基层工作,在本行业、本系统的科技创新方面有特殊贡献,并获得市级以上科学技术成果奖励,在本地本系统业绩突出的各类人才。
(二)创新技能人才奖
1.在本区同行业内或企业内处于领先水平,能够解决生产、服务、科研中的关键技术难题,在本行业技艺精湛、有一定的创新能力。
2.在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技术攻关和预防排除重大技术隐患中做出突出贡献,总结先进操作技术方法,大幅提高劳动生产率,创造了同行业或企业内较高生产、销售记录,取得较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3.在推广、应用先进技术和培养后备技能人才上具有领军作用,提高了企业整体技能水平,产生良好影响。
4.在编制标准工艺、新工作方法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并取得良好经济效益。
5.在市级以上各类职业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6.其他在所从事的技能岗位上成绩特别突出的人员。
五、评选年龄
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六、评选程序
(一)各单位向活动办公室推荐候选人。
(二)活动办公室对上报的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
(三)专家评审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候选人进行初评,产生初评结果。
(四)专家评审组对初评结果进行二次复评,产生获奖人选。
七、推荐工作
(一)推荐单位
1、区人事劳动局、商务局、科技局、工信局、教文体局、创业中心、留学生创业园
2、区属企事业单位
3、科技类社团组织
(二)推荐要求。各单位要按照本文件精神,广泛发动本单位或本学科领域优秀工作者积极申报,参加评选。推荐单位要从严把关,严防弄虚作假。对弄虚作假骗取荣誉者,一经发现坚决取缔其本人及推荐单位的评选、推荐资格。
(三)报送材料。各推荐单位须向活动办公室上报下列材料:
1. 《候选人推荐表》一式三份。该推荐表可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协同办公系统网站下载(网址http://www.jkqoa.cn)。推荐表是评审的重要依据,须严格按“填表须知”填写。
2. 被推荐人主要业绩材料复印件一份。业绩材料主要包括科技成果鉴定书、获奖证书、经济效益财务证明、主要论文、著作的封面及版权页等。业绩材料复印件要求装订成册,并在《目录》上盖单位公章。经济效益证明须盖相关单位的财务公章。
(四)有关推荐材料上报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7日,材料上交地点:经北二路与第四大街交汇处人力资源市场806房间
八、表彰奖励
对获得“创新科技人才奖”和“创新技能人才奖”的优秀人才分别奖励每人5万元、1万元的奖金。
2015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