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41604893X/2016-00282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文秘工作 | |
发布机构: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 关 键 词:文秘工作,管委文件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5-11-27 | 发布日期:2016-03-04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经开区城市环境与市容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
出口加工区、国际物流园区、管委各部门、各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现将《经开区城市环境与市容保障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2015年11月27日
经开区城市环境与市容保障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郑州市城市环境与市容保障工作方案》文件要求,切实做好环境市容保障工作。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城市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组织领导到位,经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崔绍营 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常务副组长:史占勇 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常务副主任
副 组 长:李雪生 党工委副书记
王义民 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李华军 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武 斌 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师淑君 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马 良 党工委委员、纪工委副书记,监察审
计局局长
程忠民 管委会调研员
成 员:关希哲 党政办公室主任
杨 宁 人事劳动局局长
靳新生 财政局局长
李 飞 社区管理服务局局长、建投公司总经理
翁林先 建设环保局局长
李文君 农经委主任
冀新富 行政执法局局长
庞东梁 工信局局长
陈晓东 商务局局长
韩明欣 社管办主任、政研室主任
李 旭 房屋征收办主任、城镇办主任
王 伟 安监局局长
李 俊 信访办主任
魏喜盈 金融办主任
刘 萌 公安分局局长
朱子民 交警四大队队长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治理,使城市车辆乱停乱放现象得到遏制,占道经营及店外经营基本取缔,垃圾私拉乱倒、乱堆乱放得到有效治理,小广告得到有效根治,城市亮化设施功能完成,夜景照明流光溢彩,园林绿化管养到位,重点酒店、重要公共场所、重点区域、重点道路(陇海路、航海路、第三大街、第八大街)及机场高速、京港澳高速两侧治理成效明显。
三、工作任务及分工
为统筹做好环境市容保障工作,成立五个综合治理工作组。
(一)交通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组
组 长:王义民 武 斌
副组长:李 飞 冀新富 朱子民
1. 按照国际化标准设置标识标牌。参照北京APEC、海南博鳌论坛、上海世博会等国际性会议的设置标准,委托相关单位设计制作标识标牌,月底前完成对重点道路、重点区域的标识标牌的更换。重新规划新建和大中修道路以及陈旧标线。
责任单位:社区管理服务局、交警四大队
责 任 人:李 飞 朱子民
2. 机动车乱停乱放治理。在重点酒店、重要公共场所、重点区域、重点道路,建立责任制,严格规范机动车的停放和机动车违法停放的清理,坚决取缔机动车占压人行道、盲道停车、逆向停车。采取硬隔离措施,实现机动车、非机动车分离行驶。
责任单位:交警四大队、行政执法局
责 任 人:朱子民 冀新富
3. 违法行驶和违法营运治理。严格查处“七类车”交通违法行为。执法单位各负其责,联合执法,围绕违法乱象集中、屡打不绝的突出点位和重点地域的机动三轮车、电动摩托车、老年代步车、观光车逐一排查,对违法宰客行为依法严处。充分利用电视监控系统,强化主要道路、重点路口和区域的视频监控,及时布警,依法取证、追查、处罚。
责任单位:交警四大队、建设环保局、行政执法局、社管办
责 任 人:朱子民 翁林先 冀新富 韩明欣
(二)市容市貌综合治理工作组
组 长:王义民 程忠民
副组长:李 飞 李文君
1. 园林绿化整治
(1)做好绿化提升和补植补种工作,重点围绕街头绿地、游园、公园、道路绿化以及背街小巷等开展补植补种,消除黄裸露现象。
责任单位:社区管理服务局、农经委、各办事处
责 任 人:李 飞 李文君
(2)做好机场高速两侧的补植补种工作,消除黄土裸露,清除视野范围内的垃圾和白色污染,整治残垣断壁。
责任单位:社区管理服务局、各相关办事处
责 任 人:李 飞
(3)做好京港澳高速(经开区段)两侧的补植补种工作,消除黄土裸露,清除视野范围内的垃圾和白色污染,整治残垣断壁。
责任单位:农经委、各相关办事处
责 任 人:李文君
2. 占道经营店外经营治理
(1)采取联合执法、延时、错时执法等措施,加大对违法占道经营及突出店外经营的处罚力度。
(2)取消大型商场、超市利用门前广场搭棚搞销售活动行为,对临时疏导点进行规范管理。
(3)严厉打击占道经营保护伞,确保商户无突出店外经营,主次干道无占道流动商贩,背街小巷规范有序、无擅自占道经营。
责任单位:行政执法局、各办事处
责 任 人:冀新富
3. 户外广告清理
(1)开展建成区范围内商业广告大规范、大清理行动,确保11月底前规范、清理到位。坚决取缔楼顶广告,拆除违法广告及楼顶广告底座。
(2)对外观破损影响市容整治的广告,做好外观修复工作。对内容低俗的,会同工商部门做好内容规范。
(3)清理街道、社区建筑物、公共设施立面以及道路上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的小广告,并做清除后复原和整饰工作。加强交通路口散发小广告行为的治理力度,依法打击各类小广告涉及的违法犯罪行为。
责任单位:行政执法局、社区管理服务局、各办事处
责 任 人:冀新富 李 飞
4. 市政道路设施整治
(1)加强已开工道路的维修进度。加快实施进度,力争11月底前完工,不能完工的,要确保快车道通车。
(2)重点区域和道路实施中小修维护。对辖区主要道路进行整修。
(3)快速路整治提升。做好道路设施的整治提升。加大道路养护巡查力度,发现小坑槽等病害及时修补,最大限度的减小对交通的影响。
责任单位:社区管理服务局、建投公司
责 任 人:李 飞
5. 城市亮化照明整治
(1)对在建道路路灯设施能够11月底完工的工程,抓紧施工确保项目顺利完工,11月底不能完工的项目延至12月20日之后开工。加大城市亮化设施的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重点区域和重点道路亮灯率达100%。
(2)完善社会楼体景观亮化设施。对区主干道的中国结等景观照明设施楼体夜景进行重点维护,提升亮化档次。
(3)加强在建道路和未移交道路亮化设施的管理。对未移交的在建道路,均由建设单位负责亮化照明整治。
责任单位:社区管理服务局、建投公司
责任人:李 飞
6. 截污治理
(1)切实加强截污治污,从源头上解决好治污问题,确保11月底前污水不再进入河渠。
(2)加强季节性管护,及时清除死树、枯枝和病株、残株,对河区所有的斑秃进行补植、补栽,消除黄土裸露现象。
责任单位:社区管理服务局、各办事处
责 任 人:李 飞
7. 市容整治及生活垃圾清理
(1)全面清理卫生死角。做好主次干道、背街小巷、无主管楼院卫生清理,彻底消除垃圾积存和管理盲区,做好生活垃圾清运车辆调配,延长垃圾进场时间。加大建成区积存垃圾有偿清运力度,发现积存垃圾立即组织清理。
(2)加强道路清扫保洁。在重要地区、重点路段增加保洁人员,坚持“一日两扫、全天保洁”制度,实施延时作业。清扫保洁人员要着装整洁,用语文明,作业规范,展示环卫工人形象。坚持机械化清扫两班作业,根据天气情况,清扫车、吸尘车全部上路按照规范实施机械化作业,保证路面不结冰、无积水、不影响交通安全。
(3)加强环卫设施管理。中转站、公厕要有专人管理,做到干净无臭味,公厕内照明灯具、洗手器具、镜子、挂衣钩、烘手器、冲水等设备完好,公厕、中转站周边无垃圾、积水等污物,垃圾日产日清,站外无排队现象。按标准配置果皮箱,做到箱体完好无损、外部整洁,定时清掏和擦洗。环卫车辆要进行密闭运输,坚持每天冲洗车辆和箱体,避免二次污染。
责任单位:社区管理服务局
责 任 人:李 飞
(三)工程建设和工地管理工作组
组 长:马 良
副组长:翁林先 冀新富 李 飞
1. 建筑垃圾清运。所有拆迁工地11月底必须完成拆迁清零,并实施简单硬化或绿化,并将建筑垃圾集中堆放至垃圾消纳点进行集中堆放消纳。加大执法查处力度,打击渣土车不密闭运输、沿途遗撒、随意倾倒、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等违规行为。
责任单位:房屋征收办、行政执法局
社区管理服务局各办事处
责 任 人:李 旭 冀新富 李 飞
2. 建筑工地管理。建筑工地要标准化管理,全部实行湿法作业,做到高水平、高质量、文明安全施工。
责任单位:建设环保局、大气办
责任人:翁林先
3. 围挡(墙)整治改造。对各类建筑工地、拆迁工地等施工围挡进行专项治理和提升,加装喷雾降尘装置,确保围挡(墙)连续、稳固、整齐、美观、洁净、色调一致。
责任单位:建设环保局、社区管理服务局、建投公司
大气办、各办事处
责 任 人:翁林先 李 飞
4. 重点交通工程建设。11月底计划完工的项目必须完工。辖区范围内的城市道路工程要抓紧施工,对道路路口、交叉口及50米、100米范围内等重点节点、路段以及涉及到宾馆酒店、大型公共场所的工程要于11月底提前完工,形成畅通有序的城市空间交通环境。
责任单位:社区管理服务局、建投公司
责 任 人:李 飞
(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组
组 长:马 良 程忠民
副组长:翁林先 冀新富 朱子民
工作任务:严格落实郑州市政府保障方案规定的各项措施,按照管委规定的时限,重点在燃煤、工业、扬尘、机动车等方面采取更加严格的强制性减排措施,确保我区空气质量得到改善并达到市政府的要求。
1. 实施燃煤污染物减排措施。按照市政府规定的时限,全区所有燃煤锅炉(保障民生的除外)停止运行,辖区经营性燃煤炉灶停止使用。
责任单位:建设环保局、大气办、行政执法局
责 任 人:翁林先 冀新富
2.实施扬尘污染减排措施。按照市政府规定的时限,全区各类施工工地(含建筑拆迁工地)停止土石方作业,具体包括:停止土石方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作业,停止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严格按照“6个100%”的标准,落实扬尘治理措施。建成区所有道路实施全天候清扫保洁,加强吸尘频次,根据天气状况灵活采取洒水、冲洗等湿法降尘作业,减少道路扬尘。严禁农作物秸秆焚烧、垃圾焚烧、露天烧烤和燃放烟火爆竹行为。
责任单位:建设环保局、大气办、社区管理服务局
行政执法局、农经委、安监局、各办事处
责 任 人:翁林先 李 飞 冀新富 李文君 王 伟
3. 实施工业企业减排措施。全区所有涉大气污染物排放企业,包括水泥、碳素、化肥、耐火材料、硫酸等高架源企业,产生挥发性有机物的化工、印刷、工业涂料、家具、汽车制造、汽车修理等行业企业(VOCs排放企业),按照市政府规定的时限暂停生产。
责任单位:建设环保局、工信局
责 任 人:翁林先 庞东梁
4. 实施机动车污染减排措施。按照市政府规定的时限,绕城高速以内(不含绕城高速),运煤车、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辆、混凝土罐车、建筑材料运输车辆、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化学品)运输车辆、黄标车按照有关规定时间段全时段禁行;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全时段禁止重型、中型货车和低速载货汽车通行;禁止农用车、拖拉机机动三轮车和摩托车行驶,禁止非道路移动污染源(包括装载机,推土机,压路机,沥青摊铺机,非公路用卡车,挖掘机等)运行使用。
责任单位:交警四大队、公安分局、行政执法局
建设环保局、商务局
责 任 人:朱子民 刘 萌 冀新富 翁林先 陈晓东
(五)社会保障和维稳工作组
组 长:王义民 武 斌
副组长:李 飞 李 俊
(一)做好水电气暖的保障工作,对全区各类管网集中排查检修,做好应急抢修预案,确保正常供应。
责任单位:供水中心、建设环保局、正和热力
责 任 人:李 飞 翁林先 李 俊
(二)做好社会稳定工作。目前各类矛盾和不稳定因素易发、多发,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对各类隐患底数要摸排清楚,特别是非法集资案、农民工资兑付和其它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重大矛盾包案到位、重点人员监控到位、领导接访落实到位,以扎实的作风和细致的工作,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责任单位:信访办、金融办、人事劳动局、各办事处
责 任 人:李 俊 魏喜盈 杨 宁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责任单位要结合本辖区、本部门实际,对“城市环境综合治理”进行安排部署,要及时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召开专题动员会议,落实责任主体,明确工作任务,建立工作台账,确保思想高度重视、方案周密、工作责任到人,措施具体扎实。
(二)建立台账,集中整治。各责任单位要根据方案,建立工作台账,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时限要求,全部责任到人,协同配合,统一开展综合治理行动,加大治理和防控力度,综合整治整改、逐项销号落实,确保“城市环境综合治理”各项任务全面完成。
(三)加强督导,全力推进。领导小组要深入一线,加强督导,及时通报各项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各项工作全面推进。同时,要采取有效措施,巩固治理成果,形成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的长效机制,实现城市面貌和城市环境明显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