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41604893X/2016-00186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文秘工作 | |
发布机构: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 关 键 词:文秘工作,管委文件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5-01-16 | 发布日期:2016-03-04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14年度工作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
出口加工区,国际物流园区,管委各部门,各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经管委会研究同意,现将《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14年度工作考核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5年1月16日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2014年度工作考核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2014年度工作考核,全面科学、客观公正、真实准确评价管委机关、事业单位、委属国有企业及工作人员的整体工作和实绩,经党工委、管委研究,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内容、方法
年度考核分综合目标考核、干部考核、反腐倡廉建设考核、单项工作考核和“一票否决”考核五大类。
(一)综合目标考核
1.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综合目标考核试行评价办法的通知》(郑经管政〔2014〕39号)确定的年度责任目标完成情况。
2.《关于印发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14年工作要点分解方案的通知》(郑经管政〔2014〕27号)、《关于分解落实经开区2014年民生十项实事工作任务的通知》(郑经管办〔2014〕17号)、《关于下达2014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目标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郑经管政〔2014〕34号)、《关于分解下达2014年商务和对外开放指标任务的通知》(郑经管政〔2014〕35号)等文件中涉及各责任单位承担任务完成情况。
3. 《关于分解落实谢伏瞻省长近期对郑州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涉及我区工作任务的通知》(郑经管办〔2014〕25号)、《关于分解落实市政府下达的2014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指导方案的通知》(郑经管办〔2014〕61号)、《关于分解落实市委市政府2014年为民办理十大实事各项工作任务的通知》(郑经管政〔2014〕14号)、《关于分解郑州市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14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郑经管政〔2014〕20号)等文件中确定的我区年度责任目标完成情况。
4. 上级(省、市)和管委临时确定须列入年度目标考核的工作内容(以管委下发的正式文件为参考依据)。
上述考核事项党政办公室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审核认定。
(二)干部考核
依据《关于做好2014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及深化公务员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郑人社[2014]34号)及《市委办公厅 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等次标准条件>的通知》(郑办文[2011]12号)精神,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的原则,结合我区实际,以岗位职责和承担的年度工作目标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
1.参加干部考核人员为:管委机关事业单位正科级以下(含正科级)在编、在岗、在职工作人员。
2.2014年度的军队转业干部及退伍人员可参阅转业(退伍)时的鉴定,无大问题的,一般定为称职(合格)等次;未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在现借调工作单位参加考核。
3.新录用人员在见习期、试用期、学徒期间,对其考核时,只写评语,不定等次,作为任职、定级的依据。
4.非单位派出,但经单位同意外出学习、培训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停薪留职或未被聘任又不服从组织安排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病假(因公负伤除外)、事假、出国(境)探亲假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人员一律不进行考核。
5.在考核年度的上半年达到退休年龄未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不进行考核;下半年达到退休年龄的,应对其进行考核,凭人事劳动局出具的证明和退休审批表备案。
6.受党纪或行政处分人员的年度考核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参加年度考核,不写评语、不定等次。结案后,按规定补定等次。
7.从其他机关、事业单位调入的不满半年的应在原单位参加考核;从企业调入不满半年的不参加年度考核。
8.管委会借调人员(经人事劳动局备案,不含教师)没有完成借调任务,借调时间超过半年的,其年度考核工作在借调单位进行,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占用借调单位优秀指标。
9.年度考核小组以部门为单位对工作人员进行民主测评,当场反馈测评结果。各部门根据测评结果并结合平时考核,分别暂按10%和15%的比例当场推荐工作人员考核优秀等次及先进个人人选。
10.出口加工区、国际物流园区年度考核工作参照本办法由所在管委会组织实施。
11.委属各办事处科以下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由各办事处参照本办法组织实施,考核结果由办事处党工委审核,经区年度考核领导小组同意后报区人事劳动局备案。
12.中小学教职工的年度考核工作由区教育文化体育局参照本办法组织实施,考核结果由教育文化体育局审核,经区年度考核领导小组同意后报市人社局备案。
13. 卫生院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工作由区社区管理局参照本办法组织实施,考核结果由社区管理局审核,经区年度考核领导小组同意后报市人社局备案。
14. 考核内容以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努力实践“三个代表”、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积极参加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为基本依据。考核内容具体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其中“实绩”是考核的重点。“实绩”主要包括:省、市政府下达的各项指标经分解至部门的任务完成情况;管委下达至各部门的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上级(省、市)和管委临时确定的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以及在完成每项工作中的成绩和效果、效率作为考绩的主要内容。
上述考核事项由区人事劳动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审核认定。
(三)反腐倡廉建设考核
反腐倡廉建设考核内容。根据市委《2014年度郑州市作风建设暨反腐倡廉建设检查考核工作方案》和《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14年度作风建设暨反腐倡廉建设检查考核工作方案》的有关精神,对出口加工区,国际物流园区,管委各部门,各办事处,各有关单位的领导班子及科级干部进行考核。由区纪工委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审核认定。
(四)单项工作考核
按照《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综合目标考核试行评价办法的通知》(郑经管政〔2014〕39号)的规定和要求,由管委分管领导和牵头单位制定考核方案,随年度考核办公室考核组一并组织实施。牵头单位根据平时监控和年度考核情况,提出考评结果初步意见,提交年度考核办公室审核后提请党工委、管委审定。
(五)一票否决考核内容
包括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节能减排等内容。 被“一票否决”的单位,取消年终综合评先资格。上述考核事项分别由计生办、信访办(政法委)、纪工委、企业服务中心(安监局)按照其职能直接认定,1月26日前将认定结果报年度考核办公室。
二、考核时间、步骤
年度考核从2015年1月15日开始,2015年1月23日结束。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2015年1月15日至2015年1月19 日)
1. 各单位按照方案要求,准备本部门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材料,对2014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反腐倡廉建设、干部队伍建设进行自评。
2. 召开考核组工作动员会议。
3. 组织考核人员集中培训。
第二阶段:实地考核阶段(1月19日至22日)
1. 述职述廉
召开述职述廉和民主测评会议。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对部门全年工作述职述廉报告。
2.民主测评、座谈和实地查验资料
(1)民主测评。述职述廉后对部门班子、班子成员、工作人员进行民主测评。
(2)个别谈话。了解部门班子和班子成员及副科以上干部年度工作及廉洁自律等情况。
(3)查验资料。包括管委制定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部门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的相关资料(相关文件、视频、照片、会议记录、账册等)。
(4)实地查看。根据工作需要而定。
第三阶段:召开大会(1月23日)
1. 领导评议
2. 政风行风评议
3. 民主测评
第四阶段:汇总阶段(1月23日至26日)
人事劳动局负责提供各部门民主测评得分情况;纪工委负责提供各部门政风行风评议得分情况;企业服务中心、统计局、投资发展服务局负责认定固定资产投资、对外开放等经济指标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并根据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评分。其他方面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由各考核小组进行评分,涉及到一票否决的审核单位提供各部门相关情况。年度考核办公室负责对考核情况收集汇总,经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向党工委、管委汇报,根据考核结果确定年度先进单位及优秀等次人员。
三、奖项设置
根据《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综合目标考核试行评价办法的通知》(郑经管政〔2014〕39号)文件的规定和要求,考核先进单位(占各类别总数的30%左右)以区党工委、管委的名义予以表彰。
(一)综合目标奖项设置:按照年度考核综合排名顺序确定具体奖项。
1.区属部门先进单位12个。
2.办事处先进单位2个。
3.垂直部门先进单位3个。
4. 出口加工区、国际物流园区所属部门先进单位各2个。
其他奖项的设置,根据年度考核情况,由党工委、管委研究确定。
(二)单项工作奖项设置:按照管委制定的具体单项工作考核方案执行。
四、组织领导
成立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崔绍营
常务副组长:史占勇
副 组 长:李雪生 张春喜 王义民 孙 兵 李华军 席 挺 武 斌 李国立 师淑君 崔 巍
王华耀 马 良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武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程忠民、杨宁、魏凤林、韩惠斌、刘星光、董国政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工作人员由区党政办公室(含督查考评办公室、法制办)、人事劳动局(含绩效考核办)、纪工委(监察审计局)、企业服务中心、投资发展服务局、统计局、出口加工区党政办公室、国际物流园区综合办公室等有关部门组成。分为6个考核小组,具体负责对管委各部门、各单位全面考核。
五、考核分组
第一组:
带队领导:张春喜
组 长:叶本明
成 员:向 峰 王志斌 党 飚 王 磊 刘红标
高 扬 宋海平
考核单位:财政局、社区管理服务局、教育文化体育局、行政执法局、国资办、政研室(含社会管理办公室)、统计局、计生办、建投公司、滨河国际新城指挥部
第二组:
带队领导: 王义民
组 长:冯 炜
成 员:刘忠伟 李 阁 程晓华 刘晓燕 任慧琼
周 鹏 王若冰 鲁骏宇 陈 龙 校玲玲
贾永宏 金瑞杰 康 鑫
考核单位:出口加工区、国际物流园区、明湖办事处、京航办事处、潮河办事处、前程办事处、九龙办事处、祥云办事处
第三组:
带队领导: 孙 兵
组 长:王卓玮
成 员: 张东红 职红旭 安 正
考核单位:党政办公室、信访办(含政法委)、纪工委、机关党委、信息中心、工会、党校、团委、妇联
第四组:
带队领导: 李华军
组 长:闫秀菊
成 员: 熊耀宇 吴韶辉 李建兴 孙世佳 温旭峰
唐 磊 王永超
考核单位:人事劳动局(含绩效办)、企业服务中心(含安监局)、国土资源分局(含土地储备中心)、规划分局、建设环保局(含房管局)、房屋征收办、农经委、行政审批管理服务中心、合村并城办公室
第五组:
带队领导: 师淑君
组 长:刘 杰
成 员: 汪志林 高星明 杨卫东 崔宜兴 刘晨宇
李晓瑞 张 鑫
考核单位:投资发展服务局、招商一局、招商二局、新兴产业服务局(含口岸办、保税物流中心办公室)、汽车产业服务局、科技局、留学人员创业园、创业中心
第六组:
带队领导:武 斌
组 长:魏凤林
成 员:薛 卉 王亚楠 杜 阳 周 阳
考核单位:工商分局、公安分局、国税分局、地税分局、质监分局、郑州高新区检察院、郑州高新区法院、郑州海关驻经开区(出口加工区)办事处、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驻经开区(出口加工区)办事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
六、工作要求
(一)统筹安排。各单位要正确处理日常工作和考核工作的关系,加强领导,统筹安排,严格按照时间要求组织好本部门的年度考核工作。
(二)明确范围。各单位要严格把关,不得将本年度不属于考核对象的人员列入考核范围,管委内部借调人员,满半年以上的(含半年),由其现所在部门进行考核。
(三)严格程序。考核工作要坚持考核标准,按照相关规定正确使用考核结果,不得随意简化程序,防止考核工作走过场,努力提高考核结果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四)坚持原则。考核必须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民主公开、注重实绩、严肃认真、审慎负责的原则,对每个部门、干部和工作人员做出恰如其分的评价。考核结果由考核组长审签后于1月26日报年度考核办公室汇总。
(五)严守纪律。考核组成员要服从安排,遵守纪律,自觉维护自身形象,严禁向被考核单位吃拿卡要,不准接受被考核单位的礼金、有价证券和礼品,不得向被考核单位提出与考核无关的要求。被考核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在考核中拉选票。对违反纪律者,一律取消有关责任单位的评先资格,并对其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其他未尽事宜,由年度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