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41604893X/2016-00214主题分类:综合政务/文秘工作
发布机构: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关 键 词:文秘工作,管委文件
文    号成文日期:2015-07-09发布日期:2016-03-04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关于印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办事处,各区、办、村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

现将《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2015年7月9日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加强我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新农合服务行为,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为参合农民提供及时、有效、优质、价格合理的医疗保障服务,保证新农合基金安全,促进新农合制度健康持续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郑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郑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郑卫农卫〔2015〕11号)相关精神,通过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强化对各级新农合补助服务中心及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切实规范新农合服务行为,有效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促进我区新农合工作稳步健康发展。

二、组织保障

成立经开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级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全区专项整治行动,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李  飞   社区管理服务局局长

副组长:张新法   社区管理服务局副局长       

成  员:秦  超   财政局科员

        甘  伟   社区管理服务局新农合负责人

        朱亚娟   社区管理服务局副主任科员

        各相关单位抽调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甘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复查检查、督查监察、信息报送、新闻宣传等工作。

三、整治检查范围和对象

整治检查范围为2013、2014、2015年度各级定点医疗机构新农合资金使用情况,新农合政策落实情况。

整治检查对象为区新农合办公室,市、区、办、村四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含民营医院)。

四、整治检查内容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新农合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清理检查和纠正新农合资金申请、拨付、管理、使用过程中是否存在以下问题:

(一)利用资金管理权,贪污、受贿,谋取私利。

(二)截留、挪用财政专项资金。

(三)资金拨付不足额、不及时,滞留、延压新农合资金。

(四)2015年政府十大实事县(市、区)提高新农合大病保险筹资标准资金未到位。

    (五)挂床住院、冒名顶替、空增住院人数和天数。

(六)放宽住院标准,门诊转住院、分解住院。

(七)编造假病历、假处方、假票据,虚开发票,虚增诊疗项目及住院费用。

(八)将不符合新农合报销范围的药品或诊疗项目,串换成目录内药品或项目。

(九)违反医疗服务价格政策,超标准、超范围收费,重复收费,分解收费、自立项目收费、将自费项目不列入住院费用,由病人到门诊交费购买等。

(十)审核报补违反规定程序、弄虚作假。

(十一)通过不正当手段宣传,诱导患者住院。

   (十二)不执行转诊及使用目录外药品、诊疗项目签字告知制度。

(十三)不按规定发放一日清单及使用收费统一发票。

(十四)不合理检查、不合理用药、不合理治疗。

(十五)其他违规违纪违法和不执行新农合相关政策行为。

五、工作方法和时间安排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从7月9日开始至9月15日结束,采取自查自纠、全面检查、重点核查、整改总结相结合的方法,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纠阶段(7月9日至7月20日)

各定点医疗机构针对检查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深入查找新农合资金分配、使用、管理中存在的各类问题,采取有效措施,积极进行整改,及时追回涉及的违规资金。凡自查自纠敷衍应付流于形式的,列为重点核查对象。

对2013、2014年度已由市以上纪检、监察、审计、财政部门审计、检查过的新农合资金,要重点检查已查出问题的整改和处理情况。对于2010年以来在各类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未整改的,结合这次专项整治行动,在自查自纠结束前要整改处理到位。

(二)全面检查阶段(7月20日至8月5日)

在组织好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抽调专业人员组成检查组,通过调阅资料、门诊住院抽查、走访患者、查处举报投诉案件、查看既往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等多种方式,对市、区、办、村四级所有用款单位进行全面检查。检查的重点是:是否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以前年度查出的问题是否整改处理到位,是否存在贪污、受贿、挪用、套取等违法违纪问题。要突出边检查边整改,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及时查处案件和相关责任人。

(三)重点核查阶段(8月5日至8月20日)

区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区内检查情况进行抽查,区、办、村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抽查比例不低于20%,对群众举报和自查自纠不认真的相关单位进行重点核查,对市级定点医疗机构整改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组织不力、自查走过场、检查做样子、整治行动成效不好的地方,要采取约谈、通报等有效方式予以督促。

(五)整改完善及全面总结阶段(8月20日至9月15日)

对以前各类检查发现的问题,在此次整治行动中,未整改处理的,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予以督促和问责。对此次检查中新发现的问题,按照问题性质,分类制定方案,限期整改。

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各定点医疗机构自查自纠情况、重点核查情况、整改工作报告等,对全区开展的新农合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面总结。

六、组织领导和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区内各定点医疗机构要充分认识本次专项整治的重要性,高度重视,积极行动,制定本辖区、本单位专项整治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做好工作落实,及时报送工作报告和相关数据。

(二)严明纪律,切实整改。坚持问题导向,以解决好实际问题作为专项整治行动的唯一标准,将边查边改贯穿始终。要依法依规做好举报受理工作,做到举报件件有交待、事事有着落,调动群众参与专项整治的积极性,区领导小组在重点核查过程中,发现医疗机构存在对专项整治组织不力、工作不实、敷衍应付等现象的,将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其限期整改。

对在检查中发现的不规范行为,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到位,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期整改。按照《河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运行监管违规违纪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河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等有关规定,限期追回新农合基金,调整有关帐目,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于违规违纪的要给予党政纪处理,对于涉嫌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各定点医疗机构对院内违规违纪医护人员严肃处理,处理意见报社区管理局新农合办公室。由社区管理局新农合办公室将对辖区定点医疗机构的查处结果上报市卫生局。

(三)认真总结,按时上报。各定点医疗机构要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和自查自纠,认真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分别于7月20日前、8月5日前、8月20日前、9月10日前报送自查自纠工作报告及报表、全面检查工作报告及报表、整改工作报告及全面总结至区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自查报告和报表分别由经办人、本单位分管负责人和主要负责人三人签字并盖章。报告、报表均附电子文档。对迟报、虚报、瞒报、漏报的,一经查实,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1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专项整治工作报告格式

 

    一、单位基本情况

包括单位名称、开放床位数、2013年、2014年、2015年度住院总人次数、其中住院参合人员数,补偿新农合资金数,主要指标情况等。

二、自查检查情况

包括自查检查方案、人员组成、自查检查时间、方式、对象、内容、结果、主要问题及分类等。

三、整改及处理

整改措施、处理意见、完善政策措施的建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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