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混凝土搅拌站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的通 知

索 引 号:41604893X/2016-00196主题分类:综合政务/文秘工作
发布机构: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关 键 词:文秘工作,管委文件
文    号成文日期:2015-08-17发布日期:2016-03-04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关于加强混凝土搅拌站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的通 知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加强混凝土搅拌站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的通  知

 

出口加工区,国际物流园区,管委各部门,各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为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严格控制混凝土搅拌站生产和运输环节产生的粉尘污染,经研究决定,对全区的混凝土搅拌站开展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建和扩建混凝土搅拌站的管理要求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新建、扩建混凝土搅拌站要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验收手续,并严格执行《混凝土搅拌站大气污染防治标准(试行)》(见附件)。新建、扩建的混凝土搅拌站未经环保验收合格或者生产、运输环节粉尘污染控制不达标的,不得投入使用。

  二、现有混凝土搅拌站的管理要求

  1. 对没有取得环评审批手续和“三同时”验收手续的企业,限于2015年9月1日前补办手续。对无法补办环评审批手续的,予以关闭。取得环评审批手续,但无法通过“三同时”验收的,停产治理。

  2. 有环评审批手续但未通过“三同时”验收的搅拌站,限于2015年9月1日前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粉尘、扬尘污染控制符合大气污染防治要求。逾期无法通过“三同时”验收的,停产治理。

  3. 通过环保验收的搅拌站,要严格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标准,加强日常环保管理。在重污染天气(环境空气质量指数≥200时)期间,混凝土生产企业要随着工地停工而减产、限产,减轻对城市的空气污染。

  4. 对位于环境敏感区、环保设施不达标、周边群众投诉污染严重的混凝土搅拌站实施环保搬迁或逐步关闭。

  5. 重点工程项目施工现场临时预拌混凝土搅拌站除执行本通知相关要求外,应在工程完工后立即拆除,不得用于商业生产。

  三、落实责任加强督查

  环保部门负责混凝土搅拌站大气污染控制的监督管理和综合协调工作,会同执法局和各办事处组成联合调查组,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混凝土行业执法检查,并将检查结果纳入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考核内容。

  执法局负责混凝土运输车辆密闭运输的监管,督促建成区内的搅拌站,要落实厂区外部道路的冲洗和清扫保洁措施。建成区以外搅拌站的厂区外道路的冲洗和清扫保洁措施由各办事处监管。

各办事处负责督促辖区搅拌站完成整治工作。负责督促企业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

  各搅拌站负责完成具体的整治任务。

  联系人:李建川,联系电话:15938710290

 

2015年8月17日

 

附件

混凝土搅拌站搅拌站大气污染防治标准

(试行)

 

  1. 搅拌楼粉尘及扬尘控制

  搅拌主机和配料机应设在封闭的搅拌楼内,配备收尘设施,专人管理,定期保养或更换;原材料上料、配料、搅拌设备必须实现全封闭;禁止擅自停运、拆除、闲置粉尘污染防治设施。

  搅拌楼混凝土卸料口应配备防止混凝土喷溅的设施,地面生产废渣应及时清理,保持主机下料口下方的清洁,防止混凝土沉积。

  2. 筒仓粉尘及扬尘控制

  骨料配料仓应采取封闭式筒仓。

  布设在密闭搅拌楼外的粉料筒仓及骨料筒仓必须配置脉冲式袋式除尘设施。除尘设施有专人管理,定时清洁及更换滤芯(料),确保除尘设施正常运行。建立除尘设施运行管理台账。

  粉料筒仓除吹灰管及除尘器外,不得再有通向大气的出口。吹灰管应采用硬式密闭接口,不得泄漏。

  粉料筒仓上料口应配备密闭防尘设施,上料过程应有专人监控,防止粉料泄漏。

  粉料筒仓有料位控制系统,不得使用袋装粉料。

  3. 骨料输送带粉尘及扬尘控制

  骨料输送管道必须全密闭,运行时不得有通往大气的出口,杜绝骨料输送过程中出现粉尘外泄。

  4. 骨料堆放场粉尘及扬尘控制

  骨料堆放场除车辆进出口外应全密闭,实现骨料装卸、装运、配料在室内完成。

  骨料堆放场车辆进出口和卸料区必须配置喷淋设施降尘或负压收尘等装置。

  尽量避免现场破碎石料和筛分砂石,若确需现场作业,应在全密闭的厂房内完成,并配置喷淋设施降尘或负压收尘等装置。

  5. 厂区设备控尘管理

  厂区厂房、生产设施应配置冲洗除尘设备,及时对设备进行清洗,保持清洁,外表不得有粉尘堆积。

  6. 厂区环境控尘管理

  厂区地面要作硬化处理,配备洒水车辆,定期冲洗,保持湿润,不得有粉尘、扬尘堆积。厂区道路保持完好和清洁,车辆在厂区行驶时无明显扬尘现象。

 7. 生产废料控尘管理

  厂区内不得有露天堆放的生产废料,定期清理沉淀池、排水沟;生产废料必须堆放在有顶棚和围墙等相对封闭的场地内。

  8. 厂区出口控尘管理

  厂区进出口必须设置冲洗设施,对进出车辆进行冲洗,车辆未冲洗清洁不得出场。厂区出口实行门前环境卫生“三包”,落实洒水、清扫保洁措施,确保厂区内外保持干净清洁。

9. 混凝土搅拌车扬尘控制

  要定期清洗混凝土搅拌车,罐体残留混凝土应小于1000千克,按规定装载量装运混凝土,料斗应配备防撒漏措施,确保不产生混凝土漏撒导致污染道路。

  混凝土搅拌车车身外混凝土废渣等污渍未冲洗清洁不得出厂;行驶中应对滑槽等活动部位进行固定。

  10. 原料运输车扬尘控制

  运输骨料、水泥、粉煤灰等原料的运输车辆要保持清洁,禁止带泥上路。

 粉料及液体外加剂须采用全封闭的车辆运输,有防渗漏措施。

  骨料须采用全密闭的车辆运输,禁止冒装撒漏,严禁超载。骨料运输车应采取适当方式卸料,卸料后应清理干净方可驶离装卸料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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