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水系“水清河美”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41604893X/2016-00151主题分类:综合政务/文秘工作
发布机构: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关 键 词:文秘工作,管委文件
文    号成文日期:2015-01-30发布日期:2016-03-04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关于印发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水系“水清河美”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水系“水清河美”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出口加工区,国际物流园区,管委各部门,各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现将《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水系“水清河美”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5年1月30日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生态水系“水清河美”行动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建设美丽经开区,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城市河流清洁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2014〕47号)、《郑州市都市区生态水系全面提升工程规划》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

围绕水清河美目标,开展城市河流清洁行动,突出截污治污和河流两岸生态建设,做到河道有水面,水质达到四类以上,无污水、无漂浮物、无异味;河道管理范围内及堤外50米范围内无违章建筑、无垃圾、无枯树杂草,景观绿化管理规范有序,让市民享受生态水系整治成果。

(二)主要任务

1. 2015年春节前,落实“河长制”责任制,对城区内七里河 、十七里河、潮河等河道进行集中整治和加强监管。

2. 河道沿线实现污水零排放,2月7日前采取各种措施,确保所有排污口污水不入河。

3. 沿河两岸环境整治及违章建筑拆除。春节前清除沿河垃圾, 3月上旬前拆除河道管理范围内所有影响城市行洪、河道景观改造的违法违章建筑。

二、责任分工

(一)实行“河长制”责任体制

由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常务副主任史占勇同志担任河长,辖区内河段所在地的主要行政负责人分别担任河段长,承担排污口封堵、沿河环境整治、农业面源污染整治、违章建筑拆除等具体工作任务。

(二)相关部门职责

1. 环境保护局:依法加强环境监管,对违法超标排放的单位进行处理,加强水质监测,定期通报监测数据,指导办事处做好污水治理工作。

2. 规划分局:负责生态水系沿线雨、污水管网的规划审批,负责新建、改造项目的雨污水管网规划审批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截污治理工程规划方案审批和管网对接工作,从源头解决雨污水混流现象。

3. 社区管理服务局:负责全区排水管网清淤工作,禁止向生态水系河道、市政雨污水窨井倾倒垃圾。负责排查建成区内雨水管道擅自接入污水管道的情况,做好区内污、雨水分流改造建设工程。

4. 农经委:负责协调河道清淤和水系提升工作,做好潮河、十七里河、七里河沿线排污口督导、巡查以及综合协调工作。

5. 财政局:负责资金保障,生态水系排污口财政扣款资金管理工作;同时优先保证区内河流清洁工作所需资金的拨付工作,为截污治理、垃圾清运等工作顺利开展奠定基础。

6. 国土分局:负责生态水系建设用地以及截污治理工程项目用地手续的审批工作。

7. 投资发展局:负责生态水系建设、运行管理及截污治理工程项目审批工作。

8. 行政执法局:负责督促协助各办事处河道两侧范围内的违章建筑拆除工作。

9. 办事处:具体负责各辖区内河道排污口治理及河岸违章建筑拆除、垃圾清运工作。

三、保障措施

(一)建立排污隐患及雨污混排情况登记制度

农经委建立专职巡查队伍,对区内七里河、潮河河道进行巡查,发现情况及时通知责任单位进行处置。涉及截污治理工程方面的疑难问题需多部门联动时,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职能,促进工作有效落实。社区管理服务局要积极组织人员定期对区内雨水管网进行巡查,发现向雨水管涵排放污水的,及时会同相关责任单位进行处理。对巡查中发现的排污、排污隐患及雨污混排情况分类登记造册,建立档案管理制度、治污销号制度。

(二)建立处罚机制

1. 所有污水口禁止向河道排污,依照《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郑州市生态水系截污治理工作的通知》(郑办〔2011〕50号)文件规定,发现一处罚款200万元,由区财政直接向排污口所在办事处扣款。

2. 不得有积存垃圾,对不能限期清理的,按10倍标准进行有偿清运,由区财政直接向所在办事处扣款。

3. 违章建筑限期拆除,实行考核、通报、扣款。

4. 涉河工程必须做好导流措施,不能因施工阻断生态供水,特殊情况需停水的,须上报分管生态水系工作的领导批准,否则进行通报。

(三)建立督导考核机制

建立“河长制”目标考核办法,纳入目标考核范围,由督查室牵头,生态水系领导小组办公室配合,组成联合督导组,采取现场督查、专项查办、明察暗访、集中验收等常态方式,强化截污治污、垃圾清运、违章拆除等督查考核,情况及时通报,其结果与所在办事处评先表彰挂钩。

(四)成立机构,强化领导

成立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河流清洁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史占勇   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常务副主任

 副组长:孙  兵   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成  员:程忠民   党政办公室主任

靳新生   财政局局长

刘朝裕   规划分局局长

李雪芳   国土资源分局局长

李  飞   社区管理服务局局长、建投公司总经理

冀新富   行政综合执法局负责人

赵  凯   投资发展局局长

李文君   农经委主任

韩惠斌   监察审计局副局长

王  敏   明湖办事处主任

吴晓莉   京航办事处主任

吴红霞   潮河办事处主任

李振甫   前程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农经委,李文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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