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媒体采访接待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41604893X/2016-00054主题分类:综合政务/文秘工作
发布机构: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关 键 词:文秘工作,管委文件
文    号成文日期:2015-09-11发布日期:2016-03-04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关于进一步规范媒体采访接待工作的通知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规范媒体采访接待工作的通知

 

出口加工区,国际物流园区,管委各部门,各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区对外宣传工作,规范媒体记者采访接待,加大宣传力度,实现新闻采访工作的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经研究,现就进一步规范新闻媒体采访接待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媒体采访接待工作原则

1.各单位要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和大局意识,高度重视新闻媒体采访接待工作,充分尊重记者合法的采访权益,有效地引导来访记者进行理性报道,善待媒体。

2.采访接待实行统一管理、归口负责的原则。对新闻采访接待工作由党政办公室统一管理,各单位具体实施。办公室负责受理和协调新闻媒体对全区的采访工作,相关单位要积极配合、协助。

3.采访接待实行授权管理原则。一般采访事项由党政办公室提出转办意见,由主办单位负责接待,负责人为本单位媒体接访第一责任人。重大事件采访由办公室提出拟办意见后报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同意后,由分管负责人或相应单位负责人出面接受采访。

4.采访接待实行首问责任原则。最先接收到媒体记者采访信息的人为首问责任人,负责指引或联系至党政办公室统一安排。

二、采访接待工作制度

1.新闻采访登记制度。根据记者提出的采访要求,由党政办公室负责审验新闻记者身份,了解采访目的和内容,填写《媒体采访联系服务单》(详见附件),做好新闻采访的登记备案手续。不能及时填写《服务单》的,在做好接待的同时及时报告。

2.采访接待必须把握有礼有节、快速处置原则。对媒体采访要求在第一时间给予主动配合,对媒体的采访要态度端正,讲究方法,积极应对,正确引导,不得推诿、拖拉、态度生硬,甚至发生冲突。

3.突发事件(敏感事件)对外信息发布制度。对于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必须按照党工委、管委会统一安排部署,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就重大突发事件擅自对外发布信息。

三、采访接待工作纪律

1.接受社会媒体采访要严格按照审核确定的采访范围和材料接受采访,按照正式出台的文件或政策解答问题。未经党工委、管委会授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党工委、管委会名义接受记者的采访。

2.各单位应切实加强对记者采访工作的领导,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遵守新闻宣传纪律,认真做好接待工作。如因工作不当,带来负面影响,要追究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对因接受社会媒体采访工作消极,信息披露不负责任等造成负面影响的部门,要进行通报批评,对相关责任人按有关规定处理。

3.接受社会媒体采访时,要全面、客观准确地反映相关工作;在向媒体披露信息时,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保密规定。

 

2015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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