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公共管理办公室依托网格化管理做好防范、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41604893X/2016-00229主题分类:综合政务/文秘工作
发布机构: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关 键 词:文秘工作,管委文件
文    号成文日期:2015-06-09发布日期:2016-03-04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关于印发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公共管理办公室依托网格化管理做好防范、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公共管理办公室依托网格化管理做好防范、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出口加工区,国际物流园区,管委各部门,各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现将《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公共管理办公室依托网格化管理做好防范、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5年6月9日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公共管理办公室

依托网格化管理做好防范、打击和处置

非法集资工作实施方案

 

为充分发挥以网格化管理为载体的“坚持依靠群众推进工作落实”长效机制保障作用,进一步做好防范、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努力营造全区良好的金融秩序和经济秩序,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依托网格化管理做好防范、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各项要求,充分发挥以网格化管理为载体的“坚持依靠群众推进工作落实”长效机制保障作用,坚持依托信息平台排查发现问题,坚持运用督查问责手段推动工作落实,依托网格全面排查处置各类非法集资问题,坚决遏制重大非法集资事件发生,促进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职责任务

一级网格是本辖区涉嫌非法集资风险问题排查、发现、协调处置的责任单位,一级网格长是本辖区涉嫌非法集资风险问题排查、发现、协调处置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二、三级网格长和职能部门下沉人员、群众工作队做好巡查排查工作。二、三级网格长是本辖区涉嫌非法集资风险问题排查、发现的直接责任人,担负问题发现和上报的任务。各级网格长发现有涉嫌非法集资风险问题,要通过信息平台第一时间上报。

区社管办依托平台及时梳理、研判和报告涉嫌非法集资风险问题,对网格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督查考核和责任追究。相关职能部门下沉人员和群众工作队要主动与所分包办事处对接,积极协助办事处做好涉嫌非法集资风险问题排查处置工作。

三、工作重点

网格长在巡查走访中要正确识别非法集资活动,主要排查主体资格是否合法,以及其从事的集资活动是否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是否是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募集资金;是否承诺以非法集资行为许诺高额回报;是否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性质。重点排查以下几个方面:

(一)广告咨询信息。以投资咨询、投资理财、贷款中介、资金周转、信用担保等名义发布涉及信息贷款、低息贷款或无息贷款内容的各类广告信息。

(二)非法集资苗头企业。伪造、涂改、出租、转让营业执照以及未取得营业执照的非法集资苗头企业;群众举报、新闻媒体曝光、上级交办、有关职能部门移交的非法集资苗头企业。

(三)非法经营证券业务。未经证监会批准的机构和个人从事的证券承销、经纪(代理买卖)、证券投资咨询、私募基金等证券业务。

(四)非法金融活动。承诺高额回报、编造虚假项目、虚假宣传造势及未取得登记注册或超出核准经营范围的各类非法金融业务活动。

(五)非法集资引发的信访问题。由非法集资引发的各类非访、集访问题隐患以及堵门、堵路事件苗头,以及正发生的赴京、到省、市、区非访、集访案件及其他规模性群体事件。

四、工作措施

防范、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按照现行网格管理工作问题排查、梳理、研判、上报、督查、考核的程序开展。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巡查排查。一级网格统一调配督导辖区网格长、下沉人员、群众工作队等力量,明确排查内容、排查重点,规范问题排查、发现、上报、处置的工作流程,按照全天候不间断巡查排查的要求,全面排查发现各类非法集资问题。二、三级网格长要坚持日巡查、日走访制度,每天对辖区进行拉网式排查,全面及时了解网格内涉嫌非法集资问题及需要救助人员的基本情况,对发现的非法集资及信访问题要及时登记,并在4小时内录入信息平台。

(二)强化问题处置。三级网格长排查发现问题属于职权范围内的事项要立即解决,对超出职权范围的问题,做好稳控工作并及时上报。二级网格长每日召集三级网格长、下沉人员、群众工作队员等梳理分析和协调处置涉嫌非法集资风险问题,对难以解决的问题及时上报一级网格信息平台。一级网格长每天收集整理二、三级网格长上报的工作台帐,研究、解决、上报疑难问题。发现有异常情况的,在向上级平台报告的同时,向公安、工商等职能部门和本级处非办报告。

(三)强化信息上报。建立依托网格化管理推进非法集资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周报制度,各办事处每周对平台非法集资问题的发现处置情况以及典型案例等内容进行综合分析和统计汇总,每周五下午17时前将本周非法集资问题信息归纳汇总后,利用信息平台公文流转功能上报区社管办。

(四)强化部门联动。对上报信息平台的涉嫌非法集资风险问题,涉及跨区域及部门职能交叉的,社管办要主动牵头,会同本级处非办及时召集相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会商研判、裁决非法集资涉及的相关问题,及时交办有关部门处置。对需要条块联动解决的问题,及时组织集中执法、联合执法。

(五)强化舆论引导。各办事处和相关职能部门要采取新闻宣传、社会宣传、文艺宣传等形式,大力营造良好社会舆论环境。各村(社区)要依托网格充分发挥“三支队伍”及各种社会力量作用,组织开展非法集资宣传教育进广场、进社区、进楼院、进家庭、进单位活动,对投融资中介机构、房地产、网络借贷平台等案件高发、风险隐患聚集的行业、领域,加强对其性质及合法经营范围的宣传,引导社会公众合法理财,远离非法集资。

五、考核奖惩

(一)严格督查问责。坚持运用督查问责手段推进防范、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深入开展。各办事处要将督查问责贯穿防范、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各个环节、各个阶段,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不定期督查,督促各级网格人员及时巡查发现和上报处置网格内存在的矛盾问题,并进行定期通报。区社管办将不定期对三级网格人员履职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应发现未发现、应上报未上报的网格人员严格按照《经开区“坚持依靠群众推进工作落实”长效机制责任追究办法(暂行)》进行追究问责。

(二)实施量化考核。区社管办将防范、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作为专项考核内容,列入信息平台动态考核办法,按照痕迹化管理要求,准确评价各级网格和有关职能部门排查发现、研判裁决、协调处置、效能督查及人员履职和工作开展情况。对网格长在年度工作中履职尽责、排查发现和处置重大非法集资问题、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以区长效机制领导小组名义通报表彰;对问题排查发现不及时、巡查走访不到位、问题处置不得力,以致辖区发生重大非法集资事件以及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单位和个人,取消本单位评选年度网格化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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