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416265205/2016-00076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人事任免 | |
发布机构:新密市社会保险局 | 关 键 词:人事 | |
文 号:新密社保发〔2016〕8号 | 成文日期:2016-03-04 | 发布日期:2016-03-07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局属各科室、二级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经党委研究,决定对部分班子成员工作分工调整如下:
赵晓敬同志分管党政办公室;陈四辈同志分管计算机管理科;李超军同志主管纪检监察室;崔书瑶同志主管基金财务科,不再兼任基金财务科科长;张卫东同志主管社会保险稽查大队,兼任局长助理,不再兼任党政办公室主任。
以上同志相关职责随分管科室做适当调整,其他班子成员分工不变。
2016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