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部分班子成员工作分工进行调整的通知

索 引 号:416265205/2016-00076主题分类:综合政务/人事任免
发布机构:新密市社会保险局关 键 词:人事
文    号:新密社保发〔2016〕8号成文日期:2016-03-04发布日期:2016-03-07
体    裁:通知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关于对部分班子成员工作分工进行调整的通知

局属各科室、二级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经党委研究,决定对部分班子成员工作分工调整如下:

赵晓敬同志分管党政办公室;陈四辈同志分管计算机管理科;李超军同志主管纪检监察室;崔书瑶同志主管基金财务科,不再兼任基金财务科科长;张卫东同志主管社会保险稽查大队,兼任局长助理,不再兼任党政办公室主任。

    以上同志相关职责随分管科室做适当调整,其他班子成员分工不变。

 

                            2016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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