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98232483/2016-00014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新密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 | 关 键 词:综合,政务,通知 | |
文 号:新密征补函〔2016〕11号 | 成文日期:2016-02-26 | 发布日期:2016-03-11 |
体 裁:函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市房管中心:
因建设需要,中国网通集团河南省通信公司新密市分公司需征迁。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0号)文件规定,请贵单位核查由中国网通集团河南省通信公司新密市分公司提供的房权证号为新密房权证字第0401010214号的登记、抵押等情况,并出具相关证明。
特此函告,敬请支持为盼。
2016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