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307706/2016-00009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新密市苟堂镇人民政府 | 关 键 词:通知 | |
文 号:苟堂镇〔2016〕10号 | 成文日期:2016-03-11 | 发布日期:2016-03-14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村,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国发〔2015〕34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豫政〔2015〕55号)和《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郑政〔2015〕43号)要求,为切实做好我镇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目的和意义
农业普查是全面了解“三农”发展变化情况的重大国情国力、省情省力、市情市力调查。组织开展第三次农业普查,查清我镇“三农”基本情况,掌握农村土地流转、农业生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规模化和产业化等新情况,反映农村发展新面貌和农民生活新变化,对科学制定“三农”政策、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促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普查对象和范围
本次农业普查的对象是我镇范围内的下列个人和单位:农村住户,包括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普查的行业包括: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
三、普查内容和时间
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农业从业者基本情况,农业土地利用与流转情况,农业生产与结构情况,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农业规模化、产业化发展情况,新农村建设情况,农村人居环境与农民生活方式变化情况。
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6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16年度资料。
四、普查组织和实施
农业普查工作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为加强对全镇农业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市政府要求,我镇决定成立苟堂镇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领导全镇农业普查工作,协调解决普查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统计所,具体负责普查的日常组织和协调。
各村要配备专业的普查人员,认真做好本辖区农业普查的组织和实施工作,对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切实予以解决。普查人员要熟悉当地情况,能顺利开展入户调查工作。
五、普查工作要求
(一)坚持依法普查。要根据相关规定,严肃查处普查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确保普查数据质量。普查取得的农户和单位资料,严格限定于普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单位和部门对普查对象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
(二)加强宣传引导。会同宣传部门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工作,主动向新闻单位提供情况。要通过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渠道,广泛深入宣传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宣传普查工作中涌现出的典型事迹,报道违法违纪案件查处情况,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教育广大普查人员依法开展普查,为普查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附件:苟堂镇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016年3月11日
附 件
苟堂镇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成员的
名 单
组 长:谢明勋 镇长、党委副书记
副 组 长:宋卫东 副镇长
刘军伟 副镇长
李 强 副镇长
成 员:杨玉玲 党政办主任
田栓亭 财政所所长
尚丽霞 统计所所长
陈秋霞 宣传办主任
刘辰华 农办主任
刘雪平 水利站站长
杨松山 林站站长
康军甫 畜牧站站长
刘爱琴 农机站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统计所,尚丽霞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