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风路街道办事处行政服务大厅服务承诺制度

索 引 号:74405532X/2016-00040主题分类:综合政务/承诺事项/承诺事项
发布机构:金水区东风路街道办事处关 键 词:综合,承诺,承诺事项
文    号成文日期:2016-03-16发布日期:2016-03-16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东风路街道办事处行政服务大厅服务承诺制度

东风路街道办事处行政服务大厅服务承诺制度

     为进一步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接受社会监督,树立办事处的良好形象,特制定街道办事处行政服务大厅服务承诺制度。

    承诺内容
    1.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断开拓进取,提高执法水平和服务质量,树立"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机关形象,营造良好的机关建设氛围。
    2.忠于职守,提高办事效率。实行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各窗口必须按照有关法律、规章规定的办结时限办理。
    3.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对来行政服务大厅办事的群众,承办人要一次性告知办事的有关政策、法规依据、办事程序、相关材料,在承办过程中要一次性告知能否办理,手续是否完整;对符合规定、手续齐全的应及时受理,不能及时办理的,要耐心解释清楚。
    4.严格实施首问负责制度,被来访、来电最先询问的行政服务大厅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对询问人提出的问题,属于本人职责范围的,应详细解答,认真办理;不属于责任人职责范围的,应耐心告知询问者需找相关窗口和人员。
    5.工作人员遵守工作制度。上岗要着装整洁、讲究仪表、礼貌、文明用语,热情接待来访者和办事群众。上岗时佩带胸卡,在去向牌上标示去向方便群众监督和办事。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岗位违反考勤制度,迟到、早退。要让基层单位和群众少跑机关,少花时间,少耗精力,立等可办,最大限度地为群众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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