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561023333/2016-00060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新密市城乡规划管理局 | 关 键 词:综合,规划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03-18 | 发布日期:2016-03-18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中共新密市城乡规划管理局委员会廉政谈话工作方案
局属各科室、各二级机构:
为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提高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自觉性,切实搞好我局反腐倡廉建设,为城乡规划事业快速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谈话目的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市纪委第四届纪律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内容,以“筑牢领导班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为主旨。以“抓早抓小、严抓细抓”为切入点。按照立足教育、着眼防范、主动监督、关口前移的要求,对全局中层干部以上开展廉政谈话活动,活动分级分段分批进行,通过沟通情况,交换意见,指出问题,力促整改,提前预警,大力推进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二、谈话对象
部分领导班子、各科室负责人。
三、谈话内容
针对不同对象,廉政谈话内容的侧重点应有所不同,主要内容大致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有关本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及市委、政府决定,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方面的问题;
(二)有关科室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本人对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方面的问题;
(三)有关本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方面的问题;
(四)有关本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纪律作风方面的问题;
(五)有关本人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及其他廉洁自律规定方面的问题;
(六)有关本人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以及接受党内外监督方面的问题;
(七)其他需要进行谈话的问题。
四、谈话时间
廉政谈话活动一年安排两次,上半年3月30日前结束;下半年11月25日前结束。具体谈话时间根据谈话准备情况确定。
五、具体要求
(一)谈话人要以对组织、对同志高度负责的精神,本着与人为善的态度,与党员干部进行同志式的、平等的交谈。
(二)对涉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的有关问题,通过沟通情况,交换意见,达成共识。
(三)对需要提请谈话对象注意的问题,该提醒的提醒,该打招呼的打招呼。
(四)对涉及领导班子和谈话对象本人比较敏感的重要问题,要严格保密制度。
(五)对谈话对象要求转达的意见和建议,要及时整理,如实反映。
(六)谈话要有记录,重要情况及时报告。谈话结束后,谈话责任人和谈话对象要对记录内容进行签字确认。
2016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