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市2016年度医保慢性病开始申报

索 引 号:416265205/2016-00013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新密市社会保险局关 键 词:通知,公告,通知公告
文    号成文日期:2016-03-31发布日期:2016-04-01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新密市2016年度医保慢性病开始申报

    新密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2016年度慢性病待遇申报工作于4月1日正式开始。

    今年申报时间为4月1日至4月29日,申报患者需填写《新密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规定病种申请表》;近期二级甲等综合以上医院病历复印件、一寸彩照三张、社会保障卡复印件,报社保局医保结算科。经过统一参加体检,专家小组鉴定,鉴定合格后,方可享受门诊慢性病待遇。此次申报主要针对首次办理慢性病的患者。
  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门诊慢性疾病的病种有:高血压病Ⅲ期、慢性肺源性心脏病、类风湿性关节炎、心肌梗塞型冠心病、急性脑血管后遗症、伴严重并发症糖尿病,慢性病申报合格的患者凭本人社保卡、慢性病就医证,在本人选择的定点医院进行治疗用药。

慢性病申报合格的患者凭本人医疗保险证卡、《慢性病就诊卡》,在本人选择的定点医院持卡购药,实时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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