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53533/2016-00229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人事任免 | |
发布机构:新密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 关 键 词:人事,任免,人事任免 | |
文 号:新密工信发〔2016〕9号 | 成文日期:2016-04-19 | 发布日期:2016-04-19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委机关各科室、市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根据工作需要,经党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谷晓雷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尚万春同志任工业经济运行科科长;
徐志刚同志任投资和技术改造科长兼任行政审批办公室主任;
姚丽冰同志任产业发展指导科科长;
陈占营同志任安全生产科科长;
李志宏同志任信息化管理办公室主任;
宋淑萍同志任市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
李叶岛同志任纪检监察室主任兼任信息化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刘建锋同志任长效机制办公室主任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白曙光同志任企业遗留问题管理办公室主任兼任产业发展指导科副科长;
丁新平同志享受正股级待遇;
张长德同志享受正股级待遇;
杨奕博同志任委办公室副主任;
岳鹏飞同志任工业经济运行科副科长;
侯书敏同志任工业经济运行科副科长;
张东睿同志任投资和技术改造科副科长。
2016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