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5307554/2016-00079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人事任免 | |
| 发布机构:新密市司法局 | 关 键 词:人事任免 | |
| 文 号:新密司党文〔2016〕3号 | 成文日期:2016-04-13 | 发布日期:2016-04-22 |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局属各科、室(处、中心),各司法所:
根据工作需要,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袁志超同志任中共新密市司法局基层法律服务党支部书记;
王晓军同志任中共新密市司法局新密市法律援助中心党支部书记;
免去:
杨伟锋同志的中共新密市司法局基层法律服务党支部书记职务;
王金峰同志的中共新密市司法局新密市法律援助中心党支部书记职务。
2016年4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