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719126827/2016-00005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 发布机构:新密市商务局 | 关 键 词:综合,政务,通知,公告,通知公告 | |
| 文 号:新密商务字〔2016〕12号 | 成文日期:2016-04-25 | 发布日期:2016-05-04 |
| 体 裁:请示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郑州市商务局:
根据《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和郑州市商务局《关于做好二手车交易市场及经营主体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郑商〔2015〕99号)有关规定,为活跃区域市场经济,由高玉琴、韩晓东共同出资100万元,在新密市溱水路文化馆东侧,占地面积6000平方米,设立郑州市信永高二手车市场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高玉琴,经营范围:二手车交易、评估、信息咨询服务、购销、置换、维修。现该公司已具备二手车交易市场备案条件并提出了经营主体备案的申请,我局对该公司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和经营场所进行了实地察看,并充分征求了相关部门的意见,初步认为郑州市信永高二手车市场有限公司经营主体备案的申请符合《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和郑州市商务局《关于做好二手车交易市场及经营主体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郑商〔2015〕99号)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符合备案条件,现将有关材料呈上,请审核。
妥否,请批示。
新密市商务局
2016年4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