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416265619/2016-00035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新密市畜牧局 | 关 键 词:通知,春季免疫效果监测 | |
文 号:新密牧字〔2016〕39号 | 成文日期:2016-05-05 | 发布日期:2016-05-05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新密市畜牧局
关于开展2016年春季免疫效果监测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尖山风景区管委会畜牧站:
为切实掌握我市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主要动物疫病春季集中免疫的免疫效果,依据《新密市2016年高致病性禽流感和口蹄疫等主要动物疫病监测方案》要求,开展免疫效果监测工作。
一、监测目的
切实掌握春季防疫效果,及时了解疫病流行规律和疫情动态。
二、送样要求
(1)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畜牧站分别采集两个禽场、两个猪场,每场不得少于20份。
(2)猪、鸡散养户各10份。
(3)猪样品每份不少于5毫升,鸡样品每份不少于3毫升。
(4)禽场需免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及新城疫疫苗,猪场需免疫口蹄疫、猪瘟及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疫苗。
(5)所采样品必须来自免疫超过21天的猪鸡。
(6)采样单如实填写,不得缺项。
三、送样时间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畜牧站务必于5月20日前将样品及采样单送至新密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
联系人:慎 珂 15038391521
韩绍霞 15093207525
新密市畜牧局
2016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