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308039/2016-00076 |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业务信息/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信息 | |
发布机构:新密市环境保护局 | 关 键 词: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保护,治理,环保验收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05-13 | 发布日期:2016-05-13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郑州国信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500吨不锈钢纤维和铝粒项目,于2011年9月编制了环境影响报告表,该报告表于2011年7月20日通过审批,2015年12月该项目建设地点及产品方案发生变化,并重新进行了变更环境影响分析形成变更环境影响分析报告,变更分析报告于2016年1月8日通过新密市环保局批准。2016年4月项目建设完成,2016年4月15日,在我公司环保设施已经建设安装到位的基础上,委托新密市环境监测站,对我公司环保设施进行调查监测,新密市环境监测站于2016年4月21日——2016年4月22日对我公司项目的环境保护效果进行监测。为实现公众参与,现将有关该项目的监测情况向相邻企业和周边群众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变更后位于苟堂镇九龙咀村,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项目行业属于金属废料加工处理(C4310)。项目变更后主要是通过中频电炉将废弃不锈钢融化,通过甩丝成型工艺生产长度约为2.5——3.0厘米的不锈钢丝,不再进行铝粒生产。项目营运期产生的主要环境影响有:熔炼工段产生的有组织排放粉尘、中频冶炼炉等机械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金属渣和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
二、环保执行情况
1、环境管理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工程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步施工,同时投入使用。项目环保审批手续及环保档案资料齐全建立了环境管理规章制度。
2、主要污染防治措施及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A、废气治理措施为:
1熔炼工段产生的金属烟尘:采用集气罩 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
B、噪声处理措施为:
高噪声设备安装减震基础,采取消声、隔声措施。
C、固体废物处理措施为:
1生产性固废:设置储存箱1个和垃圾箱若干。
三、监测结果
1、经新密市环境监测站现场监测,我厂中频电炉熔炼过程中产生的烟尘经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其浓度范围为22.2 mg/m3~27.6mg/m3,排放速率为0.05kg/h ~0.07kg/h,烟尘排放浓度能够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金属熔化炉二级标准有关有组织排放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50mg/m3)的要求,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15)表1常规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其他炉窑 颗粒物30 mg/m3)要求。
2、经新密市环境监测站现场监测,我厂厂界噪声昼间最大值为52.1 dB(A)、夜间最大值为48.2 dB(A),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项目西南侧30米,3户居民处的昼间环境噪声为48.3 dB(A),夜间环境噪声为46.2 dB(A),能够满足《省环境质量标准》2类区标准限制要求。
四、环保措施检查监测结论
我厂此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环境管理体系基本建立,对环评报告及审批文件中提出的相应治理措施和要求进行了落实,环保审批手续齐全,污染治理和环境风险防范设施按环评及批复要求落实,设施运行正常。经新密市环境监测站监测,我厂厂界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距我厂西南侧30米处的敏感点声环境能够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标准限值要求;我厂有组织排放粉尘浓度能够达到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即日起,公众可以在5日内以电话、信函、邮件、传真或其他方式,向我单位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郑州国信新材料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冰
联系电话:13703989820
通讯地址:新密市苟堂镇九龙咀村
验收监测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监测单位:新密市环境监测站
联系电话:0371-56516671
电子邮箱:xmhjjc@126.com
通讯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新密市嵩山大道128号
郑州国信新材料有限公司
2016年5 月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