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1670787X/2016-00032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人事任免 | |
发布机构:新密市米村镇人民政府 | 关 键 词:综合,政务,人事,任免,人事任免 | |
文 号:米发〔2016〕29号 | 成文日期:2016-05-12 | 发布日期:2016-05-16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中共米村镇委员会
关于张东亮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村,镇直镇办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镇党委研究,决定:
张东亮同志任民政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中共米村镇委员会
2016年5月12日
索 引 号:71670787X/2016-00032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人事任免 | |
发布机构:新密市米村镇人民政府 | 关 键 词:综合,政务,人事,任免,人事任免 | |
文 号:米发〔2016〕29号 | 成文日期:2016-05-12 | 发布日期:2016-05-16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中共米村镇委员会
关于张东亮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村,镇直镇办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镇党委研究,决定:
张东亮同志任民政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中共米村镇委员会
2016年5月12日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