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798232483/2016-00034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 发布机构:新密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 | 关 键 词:综合,政务,通知 | |
| 文 号:新密征补函〔2016〕30号 | 成文日期:2016-05-17 | 发布日期:2016-05-23 |
| 体 裁:函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市国土局:
因建设需要,新密市北方耐火工业有限公司、新密市水资源开发公司需征迁。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0号)文件规定,请贵单位核查由新密市北方耐火工业有限公司提供的土地证号为密土征字<88>031编号95-027,密土征字<88>032编号95-042、新密市水资源开发公司提供的土地证号为(94)003的登记、抵押等情况,并出具相关证明。
特此函告,敬请支持为盼。
2016年5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