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梁镇秸秆禁烧工作应急预案

索 引 号:005307722/2016-00013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新密市曲梁镇人民政府关 键 词:综合,秸秆禁烧
文    号:曲发〔2016〕28号成文日期:2016-05-20发布日期:2016-05-23
体    裁:通知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曲梁镇秸秆禁烧工作应急预案

为切实做好全镇秸秆禁烧工作,提高对秸秆禁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能力,尽最大可能避免出现秸秆焚烧和大气污染事故,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安全和环境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构建预防为主、堵疏结合、快速反应、运转高效的应急处理机制,严格落实各项措施,提高责任意识,一旦出现秸秆焚烧,按照“及早发现、快速反应、及时处理”的原则,把危害降低到最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安全和环境安全。

二、预防措施

(一)成立机构

1、指挥机构及职责

 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指挥、组织协调和调度焚烧扑灭工作;各相关站所负责组织协调所分管的领域内的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

(2)研究制定我镇禁止秸秆焚烧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意见;

(3)负责指挥秸秆焚烧的具体应对工作,指导、检查、督促各村禁烧工作;

(4)分析总结秸秆焚烧工作,制定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领导小组设立巡查督促和调度小组,分别负责秸秆焚烧工作地的巡查督促和调度汇总,坚持每天不间断巡查,制作填写秸秆焚烧工作调度表和汇总表,做到日统计周通报。

(二)明确责任

1、秸秆禁烧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曲梁镇秸秆禁烧领导小组对全镇秸秆禁烧工作实行统一调度、指挥、督促和考核。各村负责本辖区内的秸秆禁烧工作,村支部书记、村主任为第一责任人。

2、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工。

  镇党政办负责组织协调及考核工作;

  镇统计所负责生产进度的统计和上报工作;

  镇农办负责农作物秸秆的综合利用工作;

  镇派出所负责做好安全保卫工作,要及时对焚烧秸杆人员依法传唤、训诫,对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镇公路办负责做好清理公路打麦晒粮、堆放秸秆等障碍物工作;

    镇创建办负责通知全镇保洁人员禁止焚烧垃圾,各路段要责任到人,制定奖惩措施,确保分管路段不起烟,不冒火,如果发现火情,要在五分钟内扑灭,对分包路段人员要酌情扣发工资;

镇环保所负责农作物秸秆禁烧巡查和报告工作;

  镇安全办负责对事故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以及经济处罚措施的落实工作;

  镇宣传部门负责有关法律法规宣传及禁烧有关情况宣传报道工作。

    3、建立禁烧工作目标责任制。实行“属地管理,一岗双责”原则,将禁烧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并与各村分别签订秸秆禁烧责任书。凡禁烧不力、出现事故的,依据有关规定,对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实行责任追究。

    (三)做好防范

    “三夏”禁烧预案启动的时间为今年的5月20日,“三秋” 禁烧预案启动的时间为今年的9月1日。

    1、宣传引导。镇政府明确1-2名领导负责,队员不少于20人,深入村庄及田间地头,通过贴标语、发传单、拉横幅、开展“小手拉大手”等方式,宣传报道禁烧的重要意义和秸秆利用的综合方式,引导群众通过科学途径处理秸秆。

    2、巡查看护。严格落实包地块责任制,形成镇、村、组三级巡护队伍和工作机制,按照每人看护亩数标准,每村要明确两名村干部为负责人,每组确定一名巡查看护人员,登记造册,实行“人盯人,人盯地”的方式死盯死守。严格落实24小时巡查制度和值班制度,做好交接班,坚持做到白天不见烟、夜间不见火,确保不发生秸秆焚烧现象。

    五、应急处置

    1、应急人员。抽调派出所、巡防队等部门人员组成应急灭火小分队,明确1-2名领导指挥调动,队员不少于20人,确保队员通讯畅通,能迅速的到达事故地点。

    2、应急设备。全镇准备3—5辆运送应急人员的车辆,配备足够的铁锨,登记、备案充足的并能随时调动的收割机和旋耕机,为设置防火蔓延隔离带做好准备。

    3、应急处理。最先发现火情的人员或部门,如能在第一时间控制火情并及时扑灭的,就尽快采取措施进行扑灭;如火势较大,应在第一时间向“119”报警,同时向村、镇有关负责人报告,说明起火地点、火势大小、行车路线、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接到报告后,镇有关领导应积极调动应急灭火小分队10分钟内到达出事地点,采取有效措施,迅速扑灭火情。

    六、善后工作

  (一)事故调查

  由镇禁烧办对事故起因、具体责任等展开调查取证认证。

  (二)事故处理

  调查取证后,镇政府按照有关规定,对发生焚烧情况的村进行责任追究和经济处罚;对典型案例要公开处理、给予通报。加强执纪执法,对秸秆焚烧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置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行为的,依法严肃追究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对秸秆焚烧肇事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事故上报

  镇禁烧办负责将调查结果及有关处理情况及时上报镇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

  (四)事故总结

  有关部门依据调查结果,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工作的要求和建议,抓好整改工作。

                              

                               2016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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