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699972689/2016-00010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其他 | |
| 发布机构:新密市尖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 | 关 键 词:其他 |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05-08 | 发布日期:2016-05-23 |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新密市财政局:
根据《郑州市2016年度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项目指南》(郑财农〔2015〕54号)要求,尖山风景区管委会上报了巩密关村道路建设项目,其建设内容为新修贯穿巩密关组东西沟C25水泥道路各一条总长1100米(东沟600米,西沟500米),宽4米,厚度20㎝,新修浆砌水渠道1000米,项目工程总投资54万元。
根据现地实际情况,因林木茂密,占用农户树木多,群众协调难度大,新修西沟500米道路比较困难,而东沟斜坡地势陡、路面窄、通车难,给群众生产生活造成了极大不便,故拟将西沟该造价20万元整的500米新修道路计划调整到东沟斜坡实施。因计划调整拟新修的该东沟斜坡长60米,宽3米,厚20㎝,坡度20%,沟边建石砌防护墙。
因山区地形复杂,排水沟难以开挖浆砌,加之山区道路不易积水,不需要开挖排水沟,故拟将原计划新修浆砌排水渠道1000米的建设资金调整用于斜坡新建道路,新建该60米斜坡道路总造价51.1224万元。该项目新修东沟600米道路及60米斜坡道路的总造价71.1224万元,其中上级补助资金50万元,下余资金自筹解决。
以上请示,妥否,请批复。
2016年5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