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6年全市统计法制工作要点》的通知

索 引 号:005307319/2016-00064主题分类:综合政务/机关事务/本单位机关事务
发布机构:新密市统计局关 键 词:统文
文    号:新密统文〔2016〕36号成文日期:2016-05-11发布日期:2016-05-24
体    裁:通知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关于印发《2016年全市统计法制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尖山管委会统计信息中心,局、队各科(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郑州市统计法制工作要点以及全市统计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统计执法监督和“七五”普法教育,强化统计基础建设,为统计工作的改革和发展提供法治保障,现将《2016年全市统计法制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5月11日

2016年全市统计法制工作要点

 

2016年,全市统计法制工作要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以贯彻执行《统计法》《河南省统计管理条例》为中心,继续坚持普法与执法相结合,坚持执法检查与基础建设相结合,加大查处案件力度,为统计工作的改革和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一、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统,并做好 “七五”统计普法宣传教育

1、按照新密市政府依法行政工作部署,做好五单一网运行、行政处罚电子政务、执法证件管理维护、市局数据联网直报、规范性文件报备等重要阶段性工作,及时总结各阶段法治工作成果,编发“法治信息”,推进法治工作建设。

2、科学制定全市统计“七五”普法规划。根据市依法治市办的统一部署,总结统计“六五”普法的成功经验,研究制定全市统计“七五”普法规划。把统计“七五”普法工作作为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做到领导重视,机构健全,职责明确,人员到位,措施落实。

3、大力开展基层统计普法教育工作。通过开展对基层统计单位统计人员的统计普法教育工作。结合统计基础建设、统计年报会、统计业务培训会、形式多样地抓好本地区基层统计单位统计人员的统计普法教育工作,进一步提高基层统计单位统计人员的统计法律意识和统计法律素质。

4、加大面向社会统计法制宣传力度。以 “12·4”全国法制宣传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为契机,组织开展一系列统计法制宣传活动。巩固普法宣传“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六进”成效。采取灵活方式,加大对在岗统计人员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力度,提高统计人员法律素养。增强统计人员依法办事和抵制统计违法行为的自觉性,努力营造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工作环境。

5、切实加大统计法制工作服务于中心工作的力度,认真做好农业普查、名录库入库管理法律保障工作。

二、加强统计执法工作,加大对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

6、加强执法。根据统计法律、法规的规定,围绕工业、能源、贸易、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建筑业等重点统计工作,开展统计执法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认真查办。通过办理案件,打破执法难作为的局面。

7、进一步完善执法工作制度。按照规范统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的要求,完善案件审理机制,进一步规范自由裁量权的行使。

8、加大执法工作保障力度。充实执法检查力量,加强对执法人员的管理,切实做到执法人员持有《河南省行政执法证》和《统计执法检查证》。加大执法投入,加强办案设备的配备。

9、切实做好统计执法总结工作。对2015年统计执法工作进行认真全面的总结,查找不足,提出改进措施。对发现的各类问题,要认真进行整理分析,完善相关制度、措施,切实进行整改,提高执法效果。

10、、贯彻落实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公示制度。根据依法治统的要求,及时公示严重违反统计法规的企业,加大其统计违法成本,增强企业独立真实上报统计数据的自觉性,推动依法统计和依法治统工作。

三、继续稳步推进统计基础建设

11、继续做好统计业务规范化建设。进一步规范县乡两级统计机构和基层企业的统计工作流程,做到数出有据,报表规范,不断提高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一致性。

12、进一步加强统计执法业务培训。深入研究制定统计执法人员培训规划,增强执法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不断提升统计执法干部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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