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5307714/2016-00022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机关事务/本单位机关事务 | |
| 发布机构:新密市刘寨镇人民政府 | 关 键 词:秸秆禁烧,工作预案 | |
| 文 号:刘政〔2016〕36号 | 成文日期:2016-05-25 | 发布日期:2016-05-25 |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行政村、镇直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镇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据省、郑州市和新密市有关会议精神,经研究,特制定《刘寨镇2016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6年5月25日
刘寨镇2016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预案
为切实做好全镇秸秆禁烧工作,提高秸秆焚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构建预防为主、堵疏结合、快速反应、运转高效的应急处理机制,尽最大可能避免出现秸秆焚烧和大气污染事故;一旦出现秸秆焚烧,按照“及早发现、快速反应、及时处理”原则,把危害降低到最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安全和生态安全。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为依据,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刘寨镇区域内秸秆焚烧的应急处理工作。
一、组织机构
成立以党委副书记、镇长高淑峰任组长,全体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的刘寨镇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协调和调度考核全镇秸秆禁烧工作;各村也成立相应机构,负责指挥和协调本辖区秸秆禁烧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
(二)研究制定本镇禁止秸秆焚烧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意见;
(三)负责指挥全镇秸秆焚烧的具体应对工作,指导、检查、督促各村禁烧工作开展;
(四)建立禁烧工作目标责任制。镇政府与各村分别签订秸秆禁烧责任书,行政村与农户签定秸秆禁烧承诺书,落实奖惩措施,形成层级管理制度。
(五)凡禁烧不力、出现责任事故的,依据有关规定,对有关单位和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
(六)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科学防范
我镇 “三夏”、“三秋”秸秆禁烧预案启动时间分别为5月25日至6月25日、9月20日至10月30日。此期间,以确保不发生秸秆焚烧为目标,以防范为重点,落实分包责任制,加强宣传引导,强化巡查调度,密切配合,全力防范。
(一)宣传引导。成立宣传小组,深入各村及田间地头,通过贴标语、发传单、拉横幅,积极开展宣传引导行动。制作不同形式的宣传栏目,宣传报道禁烧的重要意义和秸秆综合利用方式,引导群众通过科学途径处理秸秆。
(二)巡查巡护。禁烧期间,严格落实包村组、包路段、包地块责任制,划片包干,确定看护人员,登记造册,实行“人盯人、人盯地”的方式死盯死守。对禁烧工作实行网格化管理,二三级网格长负责分包督导网格内的秸秆禁烧工作,落实责任倒查制和绩效考核制;全镇所有环卫工人对所分包路段的垃圾、杂草、秸秆要及时清理,全面禁烧;各村禁烧巡查员、镇级巡视员要严格落实 24小时巡查制度和值班制度,做好交接班,坚决做到不冒一股烟,不着一把火,确保不发生秸秆焚烧现象。各村要保证巡查车辆及时到位,不得挪作他用。
(三)及时清运。各村要及时把田间地头分散的秸秆集中起来,调动足够的人力、物力和车辆,以最快的速度把田地里的秸秆运到垃圾处理厂或指定地点。
三、应急处置
(一)应急准备
1. 应急人员。镇抽调包村干部、民兵应急分队组成应急中队,明确1—2名领导指挥调动,队员不少于 30人,确保队员通讯畅通,能迅速到达抢险地点。应急工作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郑秀峰 副镇长
副组长:杨建民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刘忠军 副镇长
李国平 派出所所长
成 员:许书溧、王德发、刘伟、杨学勤、刘灵玲、派出所民警若干、各村禁烧巡查员、环卫工人、民兵应急分队成员。
各村也要成立由50—100人组成的禁烧工作巡逻队,24小时不间断巡逻,确保不出现焚烧秸秆现象。同时成立10 人的应急灭火小分队,队员由村干部和党员积极分子组成,24小时集中待命,随时处理火情,确保能快速到达事发地点。
2. 应急设备。镇政府准备4辆运送应急人员的车辆,配备足够的铁锨、扫帚,镇环卫洒水车加满水随时备勤,登记备案且能随时调动的收割机和旋耕机3—5台,为设置防火蔓延隔离带做好充分准备。
(二)应急处理
1. 最先发现火情的个人或部门,应在第一时间向村领导小组报告,说明起火地点、火势大小、行车路线、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接到报告后,村干部应立即向镇指挥部报告情况,同时组织灭火队 10分钟内到达出事地点,采取有效措施,迅速扑灭火情,确保打早打小打了。
2. 必要时,协调派出所民警维护现场及周边地段的公共秩序,疏散围观群众和无关人员,对抗拒执法的相关人员进行治安处罚。
四、善后工作
(一)事故调查
由镇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督查办公室及其他有关单位组成联合调查组,对事故起因、具体责任等展开调查。
(二)事故处理
调查取证后,按照有关规定,对发生焚烧现象的村组进行责任追究和经济处罚;对典型案例公开处理、公开曝光。加强执纪执法,凡在秸秆焚烧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置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行为的,依据党纪国法,严厉追究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对焚烧秸秆肇事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事故上报
镇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将调查结果及有关处理情况及时上报市禁烧办及有关部门。
(四)事故总结
有关部门根据调查结果,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工作的要求和建议,抓好整改落实。
五、保障措施
按照市禁烧办要求, 镇财政要为禁烧工作提供足额的经费,购置足够的灭火工具和器材;镇创建办要保证洒水车辆随时处于备战状态,出现火情,迅速出动,在办公条件、车辆使用上为禁烧工作提供充分保障;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全镇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日常工作,加强对此项工作的协调指导、巡视督查;环保中队要加强对空气质量的监测、大气污染事件查处力度;派出所要加大对焚烧秸秆、垃圾杂草当事人的打击力度;宣传办负责宣传工作和媒体对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