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416265619/2016-00046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新密市畜牧局 | 关 键 词:政务,通知,服务型行政执法 | |
文 号:新密牧字〔2016〕55号 | 成文日期:2016-05-27 | 发布日期:2016-05-27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新密市畜牧局
关于印发《2016年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各科室:
现将《2016年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新密市畜牧局
2016年5月27日
新密市畜牧局
2016年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按照《河南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度全省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的通知》(豫依法行政领办〔2016〕5号)和《新密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新密市2016年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密依法行政〔2016〕6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现制定新密市畜牧局《2016年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省政府确定的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基层提升年”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郑州市公共文明素养提升工作部署,实行法治政府建设与创新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相结合,通过服务型行政执法“基层提升年”活动,力争在方式上求创新、在服务上求提升、在质量上求提高、在推进上求实效,实现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统一、行政执法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统一,努力为新密市社会经济又快又好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制服务和执法保障。
二、工作任务
(一)开展“文明执法”培训活动,切实抓好队伍建设。按照市公共文明素养提升工作部署要求,我局将7月份确定为“文明执法”培训月,在全局广泛开展“文明执法”主题实践活动。以修订后的《河南省行政执法条例》和《郑州市行政执法人员文明执法若干规定》及省市服务型行政执法相关文件为主要内容,着重加强我局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培训,切实促进行政执法人员转变执法理念,改进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水平。继续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完善执法人员日常管理和奖惩机制,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对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执法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切实抓好执法人员队伍建设。
(二)结合“五单一网”建设,持续完善服务体系。结合我局“行政权责清单、行政审批事项清单、行政事业收费清单和政务服务网”建设,进一步贯彻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改革精神,最大限度精简办事流程、减少办事环节、缩短办理时限、改进服务质量。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情况、机构和职能调整情况等,及时调整“五单”事项内容,并向社会公布。积极推选一站式办理、上门办理、预约办理、自助办理、委托代办等服务模式;对基本条件具备、主要材料齐全的事项,探索“书面承诺公示制”、“缺件备忘制”;探索互联网+行政执法,促进办事部门公共服务相互衔接,扎实推进网上办理和网上咨询,逐步构建实体服务大厅、网上办事大厅、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相统一的公共服务平台,构建方便快捷、公平普惠、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体系。
(三)完善行政指导方式,深入推行行政指导。各有关单位和各科室要在落实《郑州市推行行政指导工作的意见》和《新密市行政指导工作规范》等文件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在行政执法工作中深入推行提示、示范、辅导、引导、规劝、约谈、建议、回访等非强制性的行政指导方式,提升行政执法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要着重纠正对推行行政指导方式认识不清、行政执法与行政指导脱节、以行政指导代替行政执法等问题。要通过评查行政指导案卷、评选行政指导案例等多种灵活方式,不断总结工作经验、规范工作流程、完善制度机制,不断构建“管理、执法、服务”三位一体的行政执法制度体系,形成适合本单位执法实际的行政执法制度规范,深入推进行政指导。
(四)以“基层提升年”为契机,开展示范点标兵创建活动。我局将以“基层提升年”为契机,在全局各执法中队、业务科室等基层一线行政执法单位开展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创建活动,引领、带动全局服务型行政执法工作的开展。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注重立标杆、抓队伍、强素质、树形象,发现、培育和表扬一批基层服务型行政执法标兵,努力形成争创先进、争当标兵的良好氛围,推动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再上新台阶。
(五)完善法律顾问制度,提升依法决策水平。今年,郑州市将出台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等相关文件,对政府法律顾问职能定位、选聘方式、经费保障、组织领导、监督考核等方面进行规范、完善,保证法律顾问积极参与政府重大决策、政策研究、文件审核、案件审查等具体事务。有关科室要在前期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基础上,按照市政府要求,继续完善法律顾问制度,提升依法行政决策水平。
(六)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制定规范性文件,严格落实调研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研究决定和公开发布等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建立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根据全面深化改革、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上位法制定、修改、废止情况,及时清理规范性文件。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各科室要高度重视,把服务型行政执法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抓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任务。要围绕“基层提升年”工作主题,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要针对基层行政执法中多发、易发的突出问题,认真加以解决,确保改进效果;要切实加强执法保障,改善执法条件,加强执法技术研发和投入,强化科技、装备在服务型行政执法中的应用。
(二)强化推进机制。各有关单位、各科室要认真落实《河南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四项工作制度(试行)〉的通知》(豫依法行政领办〔2015〕85号)要求,加强对服务型行政执法工作的服务指导、情况交流、督促检查,要以行政指导、为重点培育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积极推荐、上报好的经验、做法,我局适时组织交流、学习,充分发挥示范引领、典型带动作用。将把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作为重要督导内容,加强日常督导,对在服务型行政执法工作中创新举措显著的,及时表彰推广,对推进不力、进展缓慢的,予以通报批评。
(三)注重总结宣传。各有关单位和各科室要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宣传畜牧兽医系统服务型行政执法的举措和效果,及时了解群众需求,征求群众意见,不断加强和改进工作。将组织“五个一”学习宣传活动:即总结提升全局工作经验,拍摄一部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宣传视频;依托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验收成果,公布一批特色鲜明的典型经验;选择行政指导工作典型,组织一次生动务实的现场会;开展全局服务型行政执法微电影评选活动,推出一批制作精良的微电影;表扬一批基层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和服务型行政执法标兵。
服务型行政执法工作在全局开展以来,各有关单位以创新为前提,不断总结服务型行政执法中好的经验做法,取得了很好的执法效果。希望各有关单位再接再厉继续以创新为动力,积极鼓励和支持基层服务型行政执法体系创新、制度创新、方式创新,不断探索、尝试。扎实推进我局服务型执法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