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53533/2016-00086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承诺事项/承诺事项 | |
发布机构:新密市人民政府 | 关 键 词:综合,承诺事项 | |
文 号:新密政办〔2016〕22号 | 成文日期:2016-05-15 | 发布日期:2016-06-02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新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分解落实2016年我市承担的郑州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政府工作报告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郑政办〔2016〕18号)要求,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我市承担的2016年度郑州市政府工作报告任务进行分解,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承担的郑州市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及责任分解
(一)坚持创新引领,加快发展动力转换(2项)
1.加快“双创”支撑平台建设,确保新密市环保科技创新创业综合体建成面积12.86万平方米,投用4万平方米,新入驻企业50家。
主管市领导:齐智慧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责任人:刘大军
协办单位:市人社局、财政局,曲梁镇
市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陈松波
2.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抢占农业制高点,建成可追溯标准化“菜篮子”生产基地3759亩、都市生态农业示范园10500亩。
主管市领导:姚志刚
责任单位:市农委
责任人:祖君
协办单位: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尖山风景区管委
市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李建中
(二)坚持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持续增强发展活力(3项)
3.研究制定各区域商品房去库存、促消费具体措施。
主管市领导:姬贤杰
责任单位:市房管中心
责任人:梁松臣
协办单位: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尖山风景区管委
市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张玉亭
4.完善大棚户区改造安置政策,提高货币化安置率。
主管市领导:姬贤杰
责任单位:市房管中心
责任人:梁松臣
协办单位:市征补办,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尖山风景区管委
市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张玉亭
5.大力发展县域经济,推进主导产业发展,力争生产总值增长9%,固定资产增长16%。
主管市领导:辛绍河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人:张超峰
协办单位:市农委、工信委、商务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尖山风景区管委
市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朱青见
(三)坚持科学推进新型城镇化,加快打造和谐宜居、富有活力、独具特色的现代田园城市(6项)
6.完成农村公路三年行动计划乡村通畅工程建设,持续完善县乡交通圈。
主管市领导:张宏杰
责任单位:市交运局
责任人:郑二卿
协办单位:各乡镇政府、尖山风景区管委
市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李建军
7.完成新华路大楼农贸市场改造任务。
主管市领导:张宏杰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人:张艳艳
协办单位:新华路办事处
市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李建军
8.根据上级要求,分类有序推进充电桩建设。
主管市领导:辛绍河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人:张超峰
协办单位:市供电公司、工信委、住建局、规划局、国土局、科技局、财政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尖山风景区管委
市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朱青见
9. 加快“三级三类”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力争年底前所有新建“三级三类”便民服务中心开工建设。
主管市领导:辛绍河
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
责任人:王建华
协办单位:市规划局、财政局、国土局、住建局、新型城镇化建设指挥部城合办、发展改革委,曲梁镇、超化镇、大隗镇、西大街办事处、青屏街办事处、新华路办事处、矿区办事处
市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朱青见
10.新(改)建公厕15座。
主管市领导:姬贤杰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人:陈铁建
协办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市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张玉亭
11.狠抓城市精细化建设管理20项重点任务落实,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统筹推进。
主管市领导:姬贤杰
责任单位:市新型城镇化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责任人:李瑾瑜
协办单位:市交运局、政务服务中心、林业局、房管中心、文明办、住建局、执法局、发展改革委、环保局、公安局、水务局、消防大队、新型城镇化建设指挥部城合办、社区办
市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张玉亭
(四)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6项)
12.完成全市2116辆黄标车淘汰任务。
主管市领导:张宏杰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责任人:张继军
协办单位:市环保局、交运局、财政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尖山风景区管委
市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李建军
13.完成郑州裕中能源有限责任公司1、2、4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作。
主管市领导:姬贤杰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人:王冰
协办单位:市安监局、发展改革委、工信委,曲梁镇
市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张玉亭
14. 大力开展植树造林,完成营造林19660亩。
主管市领导:姚志刚
责任单位:市林业局
责任人:魏颖阳
协办单位: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尖山风景区管委
市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李建中
15.新建游园2个。
主管市领导:姬贤杰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人:陈铁建
协办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市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张玉亭
16. 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工作,启动规划保留村垃圾收集设施及污水处理设施项目。2016年创建省级达标村4个、示范村(社区)12个。做好美丽乡村建设试点村项目的续建和新项目启动,着力打造美丽乡村示范典型。
主管市领导:姚志刚
责任单位:市农委
责任人:祖君
协办单位:市规划局、创建办,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尖山风景区管委
市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李建中
17.实施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严守各级政府环保责任红线,落实排污单位主体责任,实施一票否决。
主管市领导:姬贤杰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人:王冰
协办单位:各部门、各单位
市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张玉亭
(五)坚持共享发展理念,持续增强人民群众的现实获得感(13项)
18. 推进扶贫攻坚,实现脱贫8641人,确保扶贫攻坚三年行动计划两年大头落地。
主管市领导:姚志刚
责任单位:市扶贫办
责任人:张淑敏
协办单位: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尖山风景区管委
市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李建中
19. 扎实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深化“五险合一”,农村五保、城乡低保应保尽保。
主管市领导:辛绍河
责任单位:市社保局
责任人:王钊铭
协办单位: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尖山风景区管委
市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朱青见
20.新建社区养老中心1个,新增养老床位200张。
主管市领导:张宏杰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责任人:冯伟东
协办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市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李建军
21.健全农村留守老人、妇女、儿童关爱服务体系。
主管市领导:张宏杰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责任人:冯伟东
协办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市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李建军
22.深化规范提升网格化管理,健全社会治安立体防控体系,完善反恐工作和打击犯罪机制,强化对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的服务管理。
主管市领导:张宏杰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责任人:张继军
协办单位:市社管办(长效办)、司法局、民政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尖山风景区管委
市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李建军
23.畅通信访渠道,完善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调处机制,切实做好信访稳定工作。
主管市领导:张宏杰
责任单位:市信访局
责任人:魏奇峰
协办单位:各部门、各单位
市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李建军
24.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监管部门责任,集中解决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非法集资、融资担保等金融风险。
主管市领导:辛绍河
责任单位:市金融办
责任人:钱文静
协办单位:市社管办(长效办)、公安局、信访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尖山风景区管委
市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朱青见
25.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强化日常检查和督查抽检责任,坚决遏制食品药品及农产品安全重特大事故发生。
主管市领导:蒋剑茹、姚志刚
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农委
责任人:侯德林、祖君
协办单位:市公安局、畜牧局、卫计委,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尖山风景区管委
市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杨晓辉
26.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深化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坚决遏制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发生。
主管市领导:辛绍河
责任单位:市安监局
责任人:樊瑞辉
协办单位: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市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朱青见
27.推进依法行政,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完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重大决策法定程序。
主管市领导:辛绍河
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
责任人:靳超彬
协办单位:各部门、各单位
市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朱青见
28.提升行政效能,规范四级政务服务体系,完善政务服务网功能,力争6月底前,实现便民服务网点覆盖率、政府信息资源共享率、已发布政务服务事项网上申报率“三个100%”;年底前,实现行政权责事项网上运行率、电子监察系统监管率、公共服务事项进驻大厅率“三个100%”。
主管市领导:辛绍河
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
责任人:王建华
协办单位:市政府法制办、电子政务中心、编办、各行政审批涉及职能部门
市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朱青见
29.加强政府作风建设,强化政府绩效管理和行政问责,持续开展懒政怠政为官不为专项治理,大力整治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
主管市领导:辛绍河
责任单位:市督查考评办、监察局
责任人:梁书灿、苏松杰
协办单位:各部门、各单位
市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朱青见
30.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继续加大纠风惩腐力度,始终保持反腐高压态势。
主管市领导:辛绍河
责任单位:市监察局
责任人:苏松杰
协办单位:各部门、各单位
市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朱青见
二、工作要求
(一)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职责分工,认真组织做好承担的各项工作任务,按照季度目标任务稳步推进,制定实施方案,建立工作台账,明确时间节点,认真督促检查,确保郑州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顺利实施,按期完成。
(二)市督查考评办将根据各项重点工作进展情况适时进行督查,对各责任单位承担的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通报,并将完成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体系。
(三)各责任单位要明确1名分管领导和1名工作人员负责联络和上报工作。4月10日、6月10日、7月3日、9月30日、12月10日前分别报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季度目标落实情况,落实情况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至市督查考评办绩效科,联系电话:69887589。
2016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