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25829000/2016-00019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新密市城关镇人民政府 | 关 键 词:综合,政务,通知,公告,通知公告 | |
文 号:城政文〔2016〕30号 | 成文日期:2016-06-08 | 发布日期:2016-06-08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为贯彻落实省、郑州市全面禁烧和我市5月31日禁烧工作会议精神,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完成全面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目标任务,按照新密秸禁办〔2016〕7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全面禁烧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防治大气污染,改善人居环境为根本出发点,针对我镇全面禁烧工作特点,细化量化目标,明确职责任务,严格实施奖惩,狠抓全面禁烧,强化综合利用,下移监管重心,动员全民参与,确保全镇“不着一把火、不冒一股烟”。
二、工作目标
实现全镇辖区范围内全面禁烧。
三、职责任务与分工
(一)制定全面禁烧工作规划,完善全面禁烧工作措施,检查督导全面禁烧工作情况,落实全面禁烧工作奖惩,全方位扩展秸秆综合利用渠道。
责任领导:韩红瑞 责任人:高晓菊
(二)禁止农田、地边、坟头秸秆焚烧,强化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
责任领导:王彩红 责任人:高晓菊
(三)严禁工矿企业场院内焚烧杂草、垃圾,严格控制烟囱烟雾,杜绝露天焚烧工业燃料。
责任领导:王俊杰 耿凌博
责 任 人:刘天喜 阴帅航
(四)禁止农户“红白事”等在室外烧火做饭,严格控制操办白事焚烧纸张、燃放烟花爆竹。
责任领导:张聚发 王晓龙
(五)禁止村组路边、村庄地边、垃圾存放地焚烧秸秆、垃圾、杂草、树叶。
责任领导:袁海伟 责任人:钱其琛
(六)严禁国道、省道、县道、乡道路权范围内焚烧垃圾、杂草、树叶。
责任领导:杨玉超 责任人:侯会存
(七)严禁公墓、祠堂焚烧秸秆、垃圾、杂草、树叶,严格控制焚烧纸张。
责任领导:黄少琼 责任人:谭水云
(八)严禁镇区、公共场所焚烧垃圾、杂草、树叶、露天烧烤,严格控制燃放烟花爆竹。
责任领导:袁海伟 责任人:钱其琛
(九)严禁旅游景点焚烧垃圾、杂草、树叶、露天烧烤,严格控制燃放烟花爆竹。
责任领导:孟俊丽 责任人:周红军
(十)严禁荒山、林地焚烧秸秆、垃圾、杂草、树叶,严格控制山林火灾。
责任领导:王彩红 责任人:高晓菊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对本辖区全面禁烧工作负总责,各相关单位由一名领导负责此项工作,镇禁烧指挥部要加大协调、指导、督查、奖惩力度,形成有利于推进全面禁烧的工作格局。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做好各自领域的禁烧工作,形成全面禁烧的强大合力。
(二)加大宣传力度。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良性互动的氛围,充分运用村情民意小报、村务公开栏、宣传车等形式,加强禁烧宣传,营造人人关心、人人支持、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动员群众自觉参与到全面禁烧行动中。
(三)落实奖励措施。出台秸秆综合利用扶持政策,支持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全方位扩展综合利用渠道,加大全面禁烧工作奖励力度。按照城政文〔2016〕27号文件规定,经镇领导研究给予禁烧工作经费奖补。
(四)加大处罚力度。认真落实豫政办〔2015〕77号、郑政文〔2012〕126号和新密政明电〔2012〕6号文件相关规定,严厉打击焚烧行为,对各类焚烧行为实行“零容忍”,见烟就罚,见火必究,对发生火点的单位,从严处罚(出现一个火点,省处罚50万,郑州市处罚100万,新密市处罚10万)。
(五)强化督导督查。镇纪委加大对全面禁烧工作的督查力度,对未落实责任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进行责任追究;各相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全面禁烧责任,严格督查,各村负责本辖区的日常督查。对措施不得力、控制不到位,被卫星拍照、查处罚款的,除实行“属地管理”原则外,相关责任部门负连带责任。
(六)严格责任追究。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要加大问责力度,对措施不得力、控制不到位,被卫星拍照、查处罚款的,约谈有关村主要负责人及分包二、三级网格长,并公开曝光和通报批评;经约谈、公开曝光和通报批评后的仍未控制到位的,对有关村主要负责人及分包二、三级网格长给予停职、免职或责令辞职;构成违纪的,追究党政纪责任,涉嫌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