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市司法局关于印发《2016年司法行政机关推进依法行政暨法制工作要点》的通知

索 引 号:005307554/2016-00063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新密市司法局关 键 词:依法行政
文    号:新密司文〔2016〕37号成文日期:2016-06-04发布日期:2016-06-08
体    裁:通知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新密市司法局关于印发《2016年司法行政机关推进依法行政暨法制工作要点》的通知

局属各科、室(处、中心),各司法所:

  现将《2016年全市司法行政机关推进依法行政暨法制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6年6月4日         

 

2016年司法行政机关

推进依法行政暨法制工作要点

 

2016年司法行政机关推进依法行政暨法制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省市政法工作会议、全省司法行政会议和郑州市司法局法制工作会议的部署,按照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要求,以推进依法行政为主线,以服务型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责任制建设为抓手,强化执行监督,规范执法行为,努力实现法制工作法治化,为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推进司法行政立法及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

1、做好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研提工作。认真做好人大、政府机关等部门交办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征求意见工作,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职能作用。

2、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郑州市、新密市《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合法审查和备案工作,确保本单位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合法、适当,并及时向本级政府备案,切实做到及时率、报备率、规范率百分之百。

3、进一步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及时修订或废止滞后、失当、不适应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不适应司法行政事业改革发展需要的规范性文件,确保规范性文件与上位法之间协调一致、规范性文件之间和谐统一,并确定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4、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明确重大行政决策范围、权限和程序,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五个法定程序,即: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建立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进一步推进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三、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

5、全面实现基层提升。继续把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作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抓手,围绕上级确定的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基层提升年”主题,重点提升司法行政机关基层行政执法部门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

6、继续抓好行政指导。认真贯彻省、郑州市、新密市行政指导工作规范和指导文书示范文本,不断探索和创新柔性行政执法方式,在行政执法中全面推行提示、示范、辅导、引导、规劝、约谈、建议、回访等行政指导方式,以基层为重点,通过评查行政指导案卷、评选行政指导案例等方式,提升全市司法行政机关行政指导水平。

7、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按照分级培训的原则,积极参加市局、新密市政府法制办举办的各类培训班,加大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力度,增强培训针对性。今年,局机关从事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基层和法律援助的管理人员要全部办理行政执法证,分管领导要办理监督证,并加大机关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的能力素质。

四、全面落实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

8、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坚持职权法定和全面履职,认真梳理行政执法依据和行政审批项目,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克服懒政、怠政,坚持纠正不作为和乱作为。规范行政执法程序,确保程序合法。深入开展规范行政裁量权工作,要按照省市新修定的行政处罚裁量标准严格实施。

9、强化行政执法资格管理。以省政府2016年1月1日启用的《河南省行政执法证》、《河南省行政执法监督证》为契机,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取得《河南省行政执法证》的人员不得从事司法行政执法活动。

五、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0、认真做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国家赔偿工作。畅通复议申请接收渠道,依法及时受理复议申请;依法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公正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妥善化解行政复议;在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中,加强协调沟通,综合运用调解、和解等多种手段,实现案结事了。认真履行行政应诉职责,严格遵守诉讼程序,切实提高办案质量。

六、认真做好建议提案答复工作

11、切实做好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认真落实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工作,对涉及司法行政工作的建议提案,认真对待,积极办理,提高办理水平,实现办理工作代表、委员“四满意”,即:办理态度满意,办理过程满意,答复意见满意,办理效果满意。通过建议、提案办理,进一步促进司法行政业务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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