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98232483/2016-00037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新密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 | 关 键 词:政务,通知,公告 | |
文 号:新密征补函〔2016〕33号 | 成文日期:2016-06-07 | 发布日期:2016-06-17 |
体 裁:函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市房管中心:
根据新密市产业集聚区总体规划,位于曲梁镇坡刘村密杞路北侧约1.5公里处,土地证信息为郑州岸东制衣有限公司(现厂名挂牌显示为元绍实业)厂区内的房屋需征迁。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0号)文件规定,请贵单位派人现场核查该企业是否登记办理房产证和抵押、查封等情况,并出具相关证明。
特此函告,敬请支持为盼。
2016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