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307765/2016-00030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新密市新华路街道办事处 | 关 键 词:工作信息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06-22 | 发布日期:2016-06-22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为进一步规范城市低保管理制度,确保困难居民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新华路办事处组织村(社区)负责人逐户入户对辖区内所有低保对象进行全面排查审查,扎实做好低保申报工作。
一是要每个村(社区)安排相关负责人管理各辖区的低保上报及日常管理工作,专门成立了由党员和群众代表等组成的低保评议小组,保证低保申报过程公开、公平、公正,形成低保工作体系。
二是要在低保对象确定上,严格按照个人提交申请、村(社区)审查、办事处审核和市民政局审批的工作程序,深入各村(社区)对辖区内城乡低保对象家庭消费水平情况、赡养抚养人情况、就业情况等进行深入调查,仔细听取当事人的说明、邻里的相关说明并将上述情况进行详细全面的记录,填写调查登记表,对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坚决不予纳入,符合条件的按程序履行审批手续。
三是要对已享受低保的群众,办事处民政工作人员每季度上门走访调查一次,对其家庭状况、收入进行全面了解,对家庭生活明显改善的给予退保;对新增符合低保条件的纳入低保范围,做到了有进有出,动态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