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307562/2016-00032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新密市公安局 | 关 键 词:通知,公告,通知公告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06-22 | 发布日期:2016-06-22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新密市公安局围绕“建设物联网、整合大数据、实现云计算”,打造以合成指挥体系、合成侦查体系、合成战斗力体系为框架的合成作战指挥中心,多警种合成、集中研判、统一指挥,逐步实现“手段跟着警情走、警力跟着警情走、保障跟着警情走”的总体目标。经新密市委市政府批准,按照“政府领导、政法委牵头、全市执法部门资源共享、公安机关管理、5至10年不落后”的原则,2016年3月10日,开工建设了“平安新密”视频智能监控系统。目前,城区的点位布置探头安装工作基本完成,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决定从7月1日起对以下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现场抓拍并按照规定处罚:
1、不按规定行车停车的;
2、驾驶机动车时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行为的;
3、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
4、驾驶机动车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
5、校车上下学生,不按照规定在校车停靠站点停靠的;
6、公交车、出租车不按规定上下乘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