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市农业机械管理局职责

索 引 号:00530779X/2016-00077主题分类:组织机构/机构职能/机构职能
发布机构:新密市农业机械管理局关 键 词:职能
文    号成文日期:2016-06-23发布日期:2016-06-23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新密市农业机械管理局职责

新密市农业机械管理局位于开阳路408号,是市政府直属的参照公务员管理正科级事业单位,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局机关设一室六科:办公室、法制监察科、农机管理科、教育培训科、安全管理科、产业信息科和行政审批科。下设五个事业单位:新密市农业机械安全监理站、新密市农机推广站、新密市农机化学校、新密市农机化技术服务中心、新密市农机工程服务站,代管国有企业一个(农机供应公司),改制企业一个(农机修造厂)、集体企业一个(凯利莱公司),局机关编制25人,农机监理站编制12人,推广站编制10人,农机化学校编制16人,农机化技术服务中心编制17人,农机工程站编制5人,共计人员编制85人,实有人员86人,其中全供人员56人,自收自支人员21人,聘用人员9人,企业职工192人。全系统共有党员102人,设中共新密市农业机械管理局党组。

一、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农机化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全市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和发展战略并组织实施。

2、负责新机具、新技术推广和技术服务工作,实施农机产品使用质量监督。

3、负责农机服务体系建设和管理工作,提供各项农机技术服务和农业生产等社会化服务,指导服务组织建设。

4、负责实施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监督管理,及时纠正农机违章行为,预防和减少农业机械事故的发生。

5、负责农机制造市场、经营市场、维修市场、交易市场及农业机械跨行政区域作业实施组织、协调的监督管理。

6、负责农机化专业人才培养,为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无偿提供农机化培训。

7、负责全市农业机械、驾驶操作人员牌证管理;农业机械安全技术检验、节能减排;救灾柴油的分配、供应和管理工作。

8、负责全市农机化项目的立项、论证、研究、试验、示范和推广实施,承担下达的农业机械化示范基地及建设项目,组织农业机械生产者、经营者等建设农业机械化示范点。

9、负责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实行资格管理,对农业机械维修行业特有工种和技术工种职业技能审核上报工作。

10、负责对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者组织购买的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给予补贴和监管。

11、负责农机维修企业和农机修理人员的技能培训、考核审核和颁发资格证书工作。

12、负责全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研究、示范和应用,推广可再生能源新技术。

13、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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