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416265619/2016-00080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新密市畜牧局 | 关 键 词:政务,通知,畜牧业技术指导员 | |
文 号:新密牧字〔2016〕77号 | 成文日期:2016-07-01 | 发布日期:2016-07-01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新密市畜牧局
关于公开选聘2016年基层畜牧业技术指导员的通知
局属各科室、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农业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6年河南省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农财务〔2016〕26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将围绕生猪主导产业,通过畜牧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的实施,建立和完善畜牧专业技术推广人员服务畜牧业的长效运行机制。通过公开竞争上岗的方式,选拔12名畜牧技术指导员,充实到技术推广一线工作。现把有关选聘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聘条件
1、从事畜牧工作的在编人员;
2、技术员具有畜牧兽医及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获得助理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具有较高的畜牧养殖技术水平;
4、熟悉畜牧业技术推广工作,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5、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奉献精神,热爱畜牧技术推广工作,胜任基层工作;
6、熟悉养殖场(户)的基本情况和技术需求;
7、身体健康,能承担科技示范户的技术指导工作;
8、技术员能够结合科技示范户实际情况,制定分户技术指导方案;
9、能够应用推广新技术、新品种,开展科技示范户指导工作。
二、选聘程序
1、个人提出申请或科室、单位推荐;
2、个人申请报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
2、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初步审核申报人员资格;
3、符合条件人员进行面试;
4、通过面试选出技术指导员。
三、选聘办法
1、由专家组成员组成面试考官;
2、由专家组出面试试题;
3、组织面试,进行打分;
4、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选出技术指导员。
四、选聘结果
1、技术指导员选聘结果要进行公示;
2、公示结束后,技术指导员填写基本情况登记表表,签订技术服务责任书;
3、畜牧局给技术指导员统一颁发聘书和胸牌。
五、相关要求
1、局属各科室、各单位认真宣传基层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开展目的和意义;
2、组织科室、单位在编技术人员按时间要求、条件要求积极申报技术指导员;
3、局属各科室、各单位要积极支持技术指导员的工作。
新密市畜牧局
201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