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307247/2016-00014 | 主题分类: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督 /物价/业务信息/价费标准 | |
发布机构:新密市物价局 | 关 键 词:国有经济,国有资产,物价,价格,收费,定价,目录 | |
文 号:新密价函〔2016〕12号 | 成文日期:2016-06-28 | 发布日期:2016-07-06 |
体 裁:函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新密市晟博职业培训学校:
你单位关于培训费标准的申请已收悉,根据郑州市物价局、教育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关于开展民办非学历教育收费备案工作的通知》(郑价费[2008]8号)精神,同意你单位培训费按以下标准备案:
畜禽养殖、计算机应用、机电技术应用、电子技术、汽车维修、财务管理、室内装修专业初级培训每人1200元/期(60个课时)。
收到本函后,你单位应按要求在收费场所的显著位置设立收费公示牌,公开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范围、价格监督电话等相关内容,接受社会监督。
你单位若要变更上述备案内容和收费方式,应重新履行备案手续。
2016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