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的通知

索 引 号:005307386/2016-00073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新密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关 键 词:政务,通知
文    号成文日期:2016-07-21发布日期:2016-07-21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关于印发《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的通知

 

新密农发〔2016〕17号

 

中共新密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党组

关于印发《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的通知

 

委属各党总支、支部:

    为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根据新密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新密发〔2014〕9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委《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中共新密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党组

                             2016年7月21日

 

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

 

    为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确保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到位,推动农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结合我委实际,现将责任清单明确如下:

一、农委领导班子主体责任清单

(一)组织领导责任

1.切实担负起党组对农委党风廉政建设统一领导、直接主抓、全面落实的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郑州市委和新密市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纳入全市工作总体布局,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2.结合农委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确定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和具体举措。

3.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4.健全沟通协调机制,发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作用,明确成员单位职责并督促工作落实,组织和动员委属各支部参与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来。

5.每年6月和12月底前以书面形式向新密市纪委报告履行主体责任的有关情况。

(二)宣传教育责任

6.认真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以及省委《实施办法》,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纳入宣传教育工作总体部署和年度安排,认真落实“四会一课”廉政教育制度,充分利用中心组理论学习、观看警示教育片、开展廉政教育培训等教育手段,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洁从政的宣传教育,推进廉政文化建设,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7.切实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民族优良传统,不断加强先进典型、先进事迹的社会宣传,带动形成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

8.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范机制,推动权力规范运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

(三)作风建设责任

9.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坚决纠正“四风”,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和郑州市若干意见等相关规定。

10.扎实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规范和减少各类考核评比检查、文件简报,坚决纠正不正之风。

11.建立健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机制,采取专项治理、集中检查、明查暗访等形式,综合运用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等方式加大作风问题查处力度,对典型案件点名道姓予以曝光。

12.通过接访下访、举报电话、群众来信、网络留言等方式,完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及时研究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坚决查处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四)选人用人责任

13.坚决落实党管干部原则,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夯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组织基础。

14.严格实行干部“带病提拔”责任倒查制。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坚决防止和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5.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完善干部选拔任用信息公开制度。

(五)惩治腐败责任

16.强化对委纪检组工作的领导,定期听取纪检组工作汇报,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17.支持市纪委依法查办案件,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为监察局查办案件创造良好条件。

18.加强对委纪检组查办案件的指导、监督,对查办不力、处理不到位的案件要及时纠正。

19.加强对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全面落实中央、省委、郑州市委及新密市委关于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各项措施。

20.高度重视、支持和配合上级巡视工作,认真查处巡视组交办案件,做好对上级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和落实。

(六)源头治理责任

21.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健全完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财务管理、项目招投标、党务公开等重要制度,开展“四查四建”专项检查工作,全面提升党风廉政建设规范化水平,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消除腐败滋生的土壤。

22.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开展“两抓两挺”监督检查工作,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范机制,推动权力规范运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

(七)制度建设责任

23.构建权责对等的责任分解机制、科学规范的责任落实机制、惩教结合的责任考核机制、完整闭合的责任追究机制,形成齐抓共管、上下贯通、各司其职、层层负责的工作格局和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强大合力。

(八)监督管理责任

24.坚持抓班子带队伍,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全面加强党内监督、法律监督、民主监督和舆论监督。

25.定期组织对全委各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进行检查,并适时进行通报。

(九)示范表率责任

26.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落实党内监督制度,认真开好民主生活会,带头公开承诺,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27.严格执行党内法规,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带头讲政治、懂规矩、守纪律、转作风,带头做秉公用权、勤勉履职、廉洁从政的表率。

28.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做好年度述责述廉工作。

二、党组书记祖君同志主体责任清单

主持农委全面工作。

(一)落实领导责任

1.根据上级党委和纪委的要求,结合实际,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时作出部署,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组织落实好党组主体责任的签字背书、向新密市委和市纪委的年度双报告工作。

2.每年至少主持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听取工作汇报,研究、分析农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现状,及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主持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审核签署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

3.研究分析、准确把握廉政建设状况,做到切实做到“四个亲自”(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二)组织推动责任

4.主动参加涉及党风廉政建设全局性会议,定期召开农委党组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听取专题工作汇报,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5.认真落实信访举报5项工作机制,带头接访,主动下访,及时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

6.支持和重视廉洁文化建设,积极参加党风廉政建设系列教育活动。

7.支持纪检组长不兼职和分管与党风廉政建设无关的临时性业务工作,保障纪检监察机关突出主业。

8.加强对案件查处工作的领导,及时听取重要案件查处情况,认真签批和处理重要信访举报,积极推动各部门、各单位协调配合,帮助排除查办案件中的干扰和阻力,切实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

(三)教育监管责任

9.坚持“四会一课”廉政教育制度,通过主持中心组廉政专题学习、主讲廉政党课、宣读案件通报、廉政教育提醒等方式,加强对班子成员及党员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

10.严格执行和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每年主持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组织一次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党纪条规专题学习,及时督促委领导班子成员及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制度。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对班子成员、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廉政谈话每年不少于2次,及时全面了解掌握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情况。

11.带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考核,对检查考核末位或干部群众反映问题集中的单位,通过廉政谈话、廉政点评、约谈、函询等方式,督促领导班子成员、下级领导班子抓好廉洁从政。

(四)以上率下责任

12.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以身作则、做好表率。

13.严格按制度管权管人管事,自觉接受组织和干部群众监督,促进农委工作依法依规开展。

14.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遵守“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和一把手“四不直接分管”制度有关规定,不以权谋私,不搞特殊化。

15.自觉公布个人行使权力清单,签订廉洁从政承诺书,公开述责述廉,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不搞特殊,带头接受干部群众监督。

16.加强对亲属、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醒,并督促整改。

17.每年提交个人述职述廉述学报告。

三、农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主体责任清单

(一)农委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王卫东同志主体责任清单

1.分管分工责任

(1)负责项目管理、人事、社会保障、老干部、老促会、劳资统计、农广校培训、农产品质量检测监管、蔬菜生产等工作。主管:项目管理科、人事科、农广校、检测中心、蔬菜站。

(2)协助党组书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对分管工作的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积极贯彻落实党委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定期研究、部署、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坚持做到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同安排、同落实。

2.工作指导责任

(3)经常对分管工作和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督促指导,主动听取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及时进行总结分析,结合工作实际,指导分管部门研究制定具体有效措施,完善制度规定,督促整改存在问题。

(4)坚持平时检查和年终考核相结合,在积极参与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年终检查考核的基础上,加强对各单位及其负责人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情况的日常检查。

3.日常监管责任

(5)对分管单位的党员干部开展经常性教育监管,认真参加“两学一做”,积极践行“三严三实”,对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整改,并及时制定防控措施和办法。

(6)对分管工作、分管单位的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进行提醒谈话,做到早提醒、早纠正。对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及时向党委报告,支持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

4.率先垂范责任

(7)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8)带头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若干意见、市委二十项规定和我市有关意见规定,严格遵守纪委相关规定。

(9)坚持以身作则,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自觉接受各方监督,促进权力规范透明高效运行。

(10)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对存在问题及时提醒,并督促整改。

(11)每年提交个人述职述廉述学报告。

(三)农委副主任张国平同志主体责任清单

1.分管分工责任

(1)负责财务、法制、行政审批、安全生产、农业执法、农村经济管理等工作。主管:财审科、法制科、窗口办、安全科、执法大队、农经站。

(2)协助委党组书记抓好全市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加强对分管工作、分管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积极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及农委的工作部署和要求。

(3)针对分管工作的特点和实际,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和推进措施。

(4)每半年听取一次分管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5)坚持做到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定期分析研究报告分管工作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2.工作指导责任

(6)严格执行和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每半年对分管工作、分管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一次检查指导,及时督促整改存在问题,堵塞管理漏洞,加强风险防控,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效。

(7)积极参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工作,对存在的问题,认真整改落实并提出防范措施。

3.日常监管责任

(8)切实加强对分管单位及其负责人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情况的日常检查,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提醒、早纠正。

(9)对分管单位的党员干部开展经常性教育监管,发现违纪违规线索和问题及时向委党组报告,并支持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规查办案件。

4.率先垂范责任

(10)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郑州市若干意见规定,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

(12)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礼品礼金上交登记等制度,切实管好家人、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13)每年提交个人述职述廉述学报告。

(四)农委党组成员、纪检书记周朝霞同志主体责任清单

负责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预防职务犯罪、行政效能、优化环境、行风评议、党务政务公开等工作。

1.组织推动责任

(1)根据上级纪委决策部署,结合实际,向委党委提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建议。

(2)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发挥反腐败组织协调作用,整体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各项工作。

(3)协助党委分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促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2.敢于担当责任

(4)落实中央的有贪必反、有腐必惩,对腐败分子实行零容忍的政策。

(5)聚焦“四风”、落实“三转”,加大查办案件力度。

(6)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省委若干意见、市委二十条规定落实情况的监督、加强干部遵守党纪情况的监督、加强干部履行职责的监督。

3.教育监督责任

(7)抓好廉政学习宣传教育,对反腐倡廉、“八项规定”、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相关精神进行集中专题学习,增强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运用各法律法规、领导干部违法违纪案件、岗位廉政风险防控要求进行警示教育,加强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教育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

(8)充分发挥纪检组职能作用,加大纠风督查、违法违纪行为查处力度。

(9)开展“整风肃纪”,整治党员干部“庸、懒、散”; 开展专项督查清理,组织对单位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清理,提升透明度,维护群众利益;开展党风政风民主评议监督,坚决防止、纠正和查处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行为。

4.严于律己责任

(10)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11)带头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带头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若干意见、市委二十项规定及上级纪委相关规定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

(12)严格按制度管权管人管事,自觉接受监督,促进权力规范运行。

(13)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醒,并督促整改。

(五)农委副主任高锋立同志主体责任清单

1.分管分工责任

(1)负责农业科技教育、农业技术推广、农业产业化、观光休闲农业、农村能源利用等工作。主管:科教科、农技中心、产业化站、能源站。

(2)积极贯彻落实农委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加强对分管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

(3)主动听取分管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工作汇报,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4)针对自身工作的特点,制定相应的计划和措施。

(5)坚持做到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同部署、同研究、同落实。

2.工作指导责任

(6)对分管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经常性的督促指导,加强重点工作督导,及时制定有效措施,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

(7)坚持平时检查和年终考核相结合,加强对分管单位及其负责人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情况的日常检查,认真参与分管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检查考核。

(8)积极参加涉及党风廉政建设全局性工作的会议和活动,加强分管单位的廉政文化建设,组织领导干部积极参与廉政学习教育活动。

3.日常监管责任

(9)通过实地调研、重点抽查、听取汇报等方式,对分管单位的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及“两个责任”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整改,并及时制定防控措施和办法。

(10)每年至少2次对分管单位的科室成员进行约谈,严格日常教育管理,抓早抓小,对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及时提醒和批评。及时发现纠正违纪违规问题并向农委党组报告,支持查办违纪违法案件。

4.率先垂范责任

(11)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将党风廉政建设与分管业务工作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

(12)带头执行和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带头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若干意见、郑州市委二十项规定、新密市委有关要求和上级纪委相关规定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做到严于律己、清正廉洁。

(13)严格按制度管权管人管事,自觉接受监督,促进权力规范运行。

(14)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醒,并督促整改。

(15)每年向委党组提交个人述职述廉述学报告。

(六)农委党组成员、总农艺师王宏勋同志主体责任清单

1.分管分工责任

(1)负责综合业务、抗旱防汛救灾、新闻发布、土壤肥料、植保植检、水产渔政等工作。主管:业务科、土肥站、原种场、植保站、渔政站。

(2)加强对分管工作的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积极贯彻落实农委的工作部署和要求。

(3)主动听取分管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工作汇报,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4)针对自身工作的特点和实际,制定相应的计划和措施。

2.工作指导责任

(5)对分管工作、分管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坚持同部署、同研究、同落实。召开专题会议,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分管单位年度绩效考核范围,制定具体考核细则,统筹谋划,整体推进。

(6)对分管工作、分管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经常性的督促指导,及时制定有效措施,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

(7)积极参加涉及党风廉政建设全局性工作的会议和活动,加强分管单位的廉政文化建设,组织领导干部积极参与廉政学习教育活动。

3.日常监管责任

(8)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有关要求,对分管单位的党员干部开展经常性教育监管,及时制定防控措施、办法,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

(9)对分管工作、分管单位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廉政约谈、教育提醒,及时发现、纠正并向委党组报告违纪违规线索、问题,支持查办违纪违法案件。

4.率先垂范责任

(10)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身作则、做好表率。

(11)带头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带头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若干意见、市委二十项规定、上级纪委相关规定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

(12)严格按制度管权管人管事,自觉接受监督,促进权力规范运行。

(13)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醒,并督促整改。

(14)每年提交个人述职述廉述学报告。

(七)市新型农村社区办公室副主任马红彬同志主体责任清单

1.分管分工责任

(1)负责新型城镇化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主管:农委新型城镇办、人居办。

(2)加强对分管工作的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积极贯彻落实党组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定期研究、部署、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坚持做到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同安排、同落实。

2.工作指导责任

(3)经常对分管工作和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督促指导,主动听取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及时进行总结分析,结合工作实际,指导分管部门研究制定具体有效措施,完善制度规定,督促整改存在问题。

(4)坚持平时检查和年终考核相结合,在积极参与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年终检查考核的基础上,加强对各单位及其负责人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情况的日常检查。

3.日常监管责任

(5)对分管单位的党员干部开展经常性教育监管,认真参加“两学一做”,积极践行“三严三实”,对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整改,并及时制定防控措施和办法。

(6)对分管工作、分管单位的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进行提醒谈话,做到早提醒、早纠正。对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及时向党委报告,支持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

4.率先垂范责任

(7)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8)带头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若干意见、市委二十项规定和我市有关意见规定,严格遵守纪委相关规定。

(9)坚持以身作则,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自觉接受各方监督,促进权力规范透明高效运行。

(10)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对存在问题及时提醒,并督促整改。

(11)每年提交个人述职述廉述学报告。

    (八)农委工会主席陈丽娜主体责任清单

1.分管分工责任

(1)负责组织、党建、机关事务、宣传、精神文明建设、人大、政协、信访、稳定、政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统战、工会、共青团、妇联、计划生育、保密、市长电话、政府信息公开、农业信息网站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机关节能等工作。主管:办公室。

(2)加强对分管工作的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积极贯彻落实党组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定期研究、部署、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坚持做到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同安排、同落实。

2.工作指导责任

(3)经常对分管工作和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督促指导,主动听取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及时进行总结分析,结合工作实际,指导分管部门研究制定具体有效措施,完善制度规定,督促整改存在问题。

(4)坚持平时检查和年终考核相结合,在积极参与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年终检查考核的基础上,加强对各单位及其负责人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情况的日常检查。

3.日常监管责任

(5)对分管单位的党员干部开展经常性教育监管,认真参加“两学一做”,积极践行“三严三实”,对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整改,并及时制定防控措施和办法。

(6)对分管工作、分管单位的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进行提醒谈话,做到早提醒、早纠正。对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及时向党委报告,支持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

4.率先垂范责任

(7)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8)带头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若干意见、市委二十项规定和我市有关意见规定,严格遵守纪委相关规定。

(9)坚持以身作则,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自觉接受各方监督,促进权力规范透明高效运行。

(10)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对存在问题及时提醒,并督促整改。

(11)每年提交个人述职述廉述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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