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53879590/2016-00067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新密市安全监督管理局 | 关 键 词:通知,公告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07-25 | 发布日期:2016-07-25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机关总支部委员会、各支部委员会:
为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结合安全监察工作实际,现将新密市安监局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责任清单明确如下:
一、党组领导班子主体责任清单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一是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与教育教学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二是根据中央和省市的要求,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细化和明晰主体责任具体任务、目标要求和主要措施,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三是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结合实际制定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和存在的问题,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
(二)加强用人纪律
一是进一步完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任前公示、任职试用制度。二是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进一步完善考核任用制度,坚决整治和严厉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三是实行廉政谈话制度,坚持每半年对各科室负责人进行廉政谈心谈话。
(三)加强作风建设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省委省政府若干意见、郑州市委市政府20条规定等,坚持不懈解决“四风”突出问题。强化执纪监督问责,建立和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二是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认真解决“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机关作风问题,坚决纠正和查处惠民政策落实中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四)加强权力监管
一是推行部门权力清单,依法设定权力边界,公开权力运行流程。二是完善党务、政务和各部门的办事公开制度,推行职责公开、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推动权力阳光运行,强化权力运行全过程监督。三是进一步健全监督制度,严格落实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制度、领导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诫勉谈话、述职述廉、经济责任审计、廉政责任报告等制度,坚持领导干部定期报告工作、民主评议领导干部、重大失职失误行为责任追究等制度,保证领导干部正确履行职责、行使权力。
(五)加强案件查办
一是大力支持执纪执法部门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有贪必肃。二是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党员干部身上的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教育、早查处,消灭在萌芽状态。
(六)加强源头治理
一是深化党性党纪党风教育,认真落实廉政文化建设和廉洁教育活动,加强对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廉洁情况的考核。二是切实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围绕关键环节、重点岗位风险点,建立健全防控体系。
(七)加强检查考核
一是主要负责人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其他班子成员加强对分管部门党员干部的经常性教育管理,检查督促分管部门及其负责人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情况。二是局领导班子成员带队且全程参加年度检查考核,听取考核情况汇报,对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落实到位,并追究相关人员的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考核结果作为单位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评先任用的重要依据。
二、局长李建军同志主体责任清单
主持局全面工作。临时具体负责法制科、事故统计科、安监四科。
(一)领导负责责任
1、根据中央、省委、郑州市、新密市委和上级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分析研究安监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与业务工作统一部署、统一落实、统一检查、统一考核。
2、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研究、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现状,及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3、准确把握廉政建设状况,积极主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切实做到“四个亲自”(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二)组织推动责任
4、支持和重视廉洁文化建设,主动参加党风廉政建设系列教育活动,重大节日、重要时期亲自讲廉政党课。
5、依法领导、组织并支持纪检组履行职责。定期听取纪检监察工作汇报、及时提出指导性意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制度建设和制度的落实工作,进一步巩固纠风成果。
(三)教育监管责任
6、监督管理领导班子成员及局属各部门的廉洁自律和目标管理责任制的实施,并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有关人员提出责任追究意见。
7、定期组织并主动参加党风廉政建设系列教育活动,坚持每年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活动,每年安排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学习,每年亲自讲廉政党课1-2次,定期开展廉政约谈、提醒谈话。
(四)以上率下责任
8、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模范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若干意见、郑州市委二十项规定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管好自己,以身作则。
9、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自觉接受监督,促进权力依法依规行使,不以权谋私,不搞特殊化。
10、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加强对亲属、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醒,并督促整改。主动向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三、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主体责任清单
(一)党组书记陈海伟同志主体责任清单
1、分管分工责任
(1)负责局人事工作;负责组织、党务、机关行政事务、信访稳定、老干部、计划生育、卫生创建工作;负责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分管办公室、安全生产培训中心、安全应急监控信息管理中心、安监一中队。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具体负责,抓好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落实。
(2)组织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郑州市、新密市市委市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纠风工作的部署,分析研究安监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状况,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坚持做到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同部署、同研究、同落实。
2、工作指导责任
(4)对全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经常性的督促指导,加强重点工作督导,及时制定有效措施,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
(5)坚持平时检查和年终考核相结合,加强对全局及科室负责人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情况的日常检查。
3、日常监管责任
(6)对全局的党员干部开展经常性教育监管,对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整改,并及时制定防控措施和办法。
(7)对全局党员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提醒谈话。定期分析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自律工作情况,采取切实措施,抓好全局廉洁自律工作。
4、率先垂范责任
(8)带头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若干规定,管好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
(9)认真落实“四大纪律”、“八项要求”,落实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有关规定,落实领导干部不准收受有关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规定。
(二)党组成员、副局长朱建涛同志主体责任清单
1、分管分工责任
(1)负责监督监察危险化学品、油气(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行业工作;分管安监三科、安监四中队;对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具体负责,督促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落实。
(2)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郑州市、新密市市委市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纠风工作的部署,分析研究分管部门党风廉政状况,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坚持做到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同部署、同研究、同落实。
2、工作指导责任
(4)对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经常性的督促指导,加强重点工作督导,及时制定有效措施,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
(5)坚持平时检查和年终考核相结合,加强对分管部门及负责人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情况的日常检查。
3、日常监管责任
(6)对分管部门的党员干部开展经常性教育监管,对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整改,并及时制定防控措施和办法。
(7)对分管工作、分管部门的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提醒谈话。定期分析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自律工作情况,采取切实措施,抓好分管部门和廉洁自律工作。
4、率先垂范责任
(8)带头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若干规定,管好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
(9)认真落实“四大纪律”、“八项要求”,落实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有关规定,落实领导干部不准收受有关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规定。
(三)党组成员、副局长陈新鹏同志主体责任清单
1、分管分工责任
(1)负责监督监察非煤矿山、尾矿库行业工作;负责市安委会办公室工作;负责“坚持依靠群众、推进工作落实”长效机制工作;分管安监一科、安监六中队、综合管理科。对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具体负责,并抓好分包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2)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郑州市、新密市市委市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纠风工作的部署,分析研究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 并组织实施。
(3)坚持做到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同部署、同研究、同落实。
2、工作指导责任
(4)对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经常性的督促指导,加强重点工作督导,及时制定有效措施,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
(5)坚持平时检查和年终考核相结合,加强对分管部门及负责人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情况的日常检查。
3、日常监管责任
(6)对分管部门的党员干部开展经常性教育监管,对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整改,并及时制定防控措施和办法。
(7)对分管工作、分管部门的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提醒谈话。定期分析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自律工作情况,采取切实措施,抓好分管部门和廉洁自律工作。
4、率先垂范责任
(8)带头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若干规定,勤廉从政,管好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
(9)认真落实“四大纪律”、“八项要求”,落实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有关规定,落实领导干部不准收受有关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规定。
(四)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刘海亮主体责任清单
1、分管分工责任
(1)协助党组书记陈海伟抓好党务工作;分管纪检室。负责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预防职务犯罪、党务政务公开工作;监督局财务执行情况;抓好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纠风工作的落实。
(2)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郑州市、新密市市委市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纠风工作的部署,分析研究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 并组织实施。
2、工作指导责任
(3)对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落实开展经常性的督促指导,加强重点工作督导,及时制定有效措施,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
(4)坚持平时检查和年终考核相结合,加强对各部门负责人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情况的日常检查。
3、日常监管责任
(5)对党员干部开展经常性教育监管,对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整改,并及时制定防控措施和办法。
(6)对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提醒谈话。定期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自律工作情况,采取切实措施,抓好廉洁自律工作。
4、率先垂范责任
(7)带头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若干规定,管好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
(8)认真落实“四大纪律”、“八项要求”,落实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有关规定,落实领导干部不准收受有关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规定。
(五)党组成员、副局长李红亮同志主体责任清单
1、分管分工责任
(1)临时负责监督监察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电力、贸易等一般工贸行业工作;分管安监二科、安监五中队;对分管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纠风工作具体负责,抓好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落实。
(2)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郑州市、新密市市委市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纠风工作的部署,分析研究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状况,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坚持做到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同部署、同研究、同落实。
2、工作指导责任
(4)对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经常性的督促指导,加强重点工作督导,及时制定有效措施,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
(5)坚持平时检查和年终考核相结合,加强对分管部门及负责人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情况的日常检查。
3、日常监管责任
(6)对分管部门的党员干部开展经常性教育监管,对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整改,并及时制定防控措施和办法。
(7)对分管工作、分管部门的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提醒谈话。定期分析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自律工作情况,采取切实措施,抓好分管部门和廉洁自律工作。
4、率先垂范责任
(8)带头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若干规定,管好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
(9)认真落实“四大纪律”、“八项要求”,落实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有关规定,落实领导干部不准收受有关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规定。
(六)总工程师黄运涛同志主体责任清单
1、分管分工责任
(1)协助副局长朱建涛分管危险化学品工作;协助陈新鹏分管“坚持依靠群众、推进工作落实”长效机制工作和市安委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局安全技术、生产安全事故(险情)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安全和谐型村镇(社区)创建工作;负责监督监察工矿商贸企业作业场所职业卫生工作;分管职业健康科、综合管理科、安监七中队。对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具体负责,督促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落实。
(2)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郑州市、新密市市委市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纠风工作的部署,分析研究分管部门党风廉政状况,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坚持做到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同部署、同研究、同落实。
2、工作指导责任
(4)对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经常性的督促指导,加强重点工作督导,及时制定有效措施,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
(5)坚持平时检查和年终考核相结合,加强对分管部门及负责人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情况的日常检查。
3、日常监管责任
(6)对分管部门的党员干部开展经常性教育监管,对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整改,并及时制定防控措施和办法。
(7)对分管工作、分管部门的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提醒谈话。定期分析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自律工作情况,采取切实措施,抓好分管部门和廉洁自律工作。
4、率先垂范责任
(8)带头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若干规定,管好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
(9)认真落实“四大纪律”、“八项要求”,落实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有关规定,落实领导干部不准收受有关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规定。
(七) 安全生产监察大队队长宗建敏同志主体责任清单
1、分管分工责任
(1)协助党组书记陈海伟负责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分管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安监三中队。对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具体负责,督促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落实。
(2)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郑州市、新密市市委市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纠风工作的部署,分析研究分管部门党风廉政状况,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坚持做到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同部署、同研究、同落实。
2、工作指导责任
(4)对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经常性的督促指导,加强重点工作督导,及时制定有效措施,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
(5)坚持平时检查和年终考核相结合,加强对分管部门及负责人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情况的日常检查。
3.日常监管责任
(6)对分管部门的党员干部开展经常性教育监管,对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整改,并及时制定防控措施和办法。
(7)对分管工作、分管部门的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提醒谈话。定期分析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自律工作情况,采取切实措施,抓好分管部门和廉洁自律工作。
4.率先垂范责任
(8)带头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若干规定,管好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
(9)认真落实“四大纪律”、“八项要求”,落实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有关规定,落实领导干部不准收受有关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规定。
(八)机关支部书记曲砝灿同志主体责任清单
1.分管分工责任
(1)协助党组书记陈海伟负责人事工作;分管安监二中队。对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具体负责,督促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落实。
(2)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郑州市、新密市市委市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纠风工作的部署,分析研究分管部门党风廉政状况,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坚持做到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同部署、同研究、同落实。
2、工作指导责任
(4)对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经常性的督促指导,加强重点工作督导,及时制定有效措施,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
(5)坚持平时检查和年终考核相结合,加强对分管部门及负责人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情况的日常检查。
3、日常监管责任
(6)对分管部门的党员干部开展经常性教育监管,对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整改,并及时制定防控措施和办法。
(7)对分管工作、分管部门的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提醒谈话。定期分析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自律工作情况,采取切实措施,抓好分管部门和廉洁自律工作。
4、率先垂范责任
(8)带头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若干规定,管好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
(9)认真落实“四大纪律”、“八项要求”,落实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有关规定,落实领导干部不准收受有关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规定。
二〇一六年七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