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53879590/2016-00064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新密市安全监督管理局 | 关 键 词:通知,公告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07-25 | 发布日期:2016-07-25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尖山风景区管委会,市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郑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申报2016年度安全生产专项资金补贴的通知》(郑安委办〔2016〕42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将第一批隐患整治、基层基础建设、安全信息化建设、安全创建工作等方面需申请2016年度郑州市安全生产专项资金补贴的项目,填写《郑州市安全生产专项资金补贴申报表》,连同相关的材料或资料,于7月
19日前报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市安监局综合科),第二批项目于10月20日前报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李星宇
联系电话:69803701
电子邮箱:xmajzhk@163.com
附件:郑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申报2016年度安全生产专项资金补贴的通知》
二〇一六年七月十八日
郑安委办〔2016〕42号
郑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申报2016年度安全生产专项
资金补贴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根据《中共郑州市委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郑发(2015)21号)第26条之规定,我市设立了市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主要用于隐患整治、基层基础建设、安全信息化建设、安全创建工作等方面的补贴。现就申报2016年度市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补贴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全市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
2、村(社区)、
3、县市区政府
4、安监部门
5、其他
二、申报项目:
申报项目必须是本年度完成的项目,主要包括:
1、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治理方面;
2、安全郑州创建工作方面;
3、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方面;
4、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方面;
5、市政府安委会认为必要的项目
三、申报程序及资金拨付
申报单位按照要求填写安全生产专项资金补贴申报表(附表),由所在地县(市)区政府安委会负责审查,审查合格后上报市政府安委办,由市政府安委办审核并按有关要求提出补贴意见后,报市政府安委会,经市政府安委会负责同志同意后,按有关程序拨付补贴资金。
四、申报时间
申报实行年度两批次申报,第一批申报项目要在7月20日前报送到市安委办;第二批申报,要遵循完成一个项目随时申报一个项目的原则,及时上报市安委办,时间截止在今年10月底前。
五、有关要求:
1、申报单位要实事求是,不准弄虚作假。
2、各县(市)区安委会办公室要认真负责,严格把关。
3、在报送申报表的同时要报送相关的材料或资料,同时报送电子版。
附件:郑州市安全生产专项资金补贴申报表
2016年7月14日
郑州市安全生产专项资金补贴申报表
项目名称 | |||||||
申请单位 | |||||||
单位地址 | 联系电话 | ||||||
单位性质 | 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
分管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
申请理由:1、项目的意义和必要性;2、预期效果 | |||||||
申请单位基本情况(机构、设备、技术人员等情况) | |||||||
项目完成情况 | |||||||
项目完成时间 | |||||||
项目投资情况(注明项目大致构成) | |||||||
申请单位承诺 | |||||||
县市区安委会审查意见(盖章) | |||||||
市级专家审查意见 | 郑州市安委办审核意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