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5308039/2016-00130 |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业务信息/环评公示 | |
| 发布机构:新密市环境保护局 | 关 键 词: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保护,治理 |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07-29 | 发布日期:2016-07-29 |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郑州春达包装有限公司年生产5000万平方纸板及纸箱项目位于新密市苟堂镇关口村,法人代表:刘仁杰。该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于2006年9月8日经新密市环境保护局审批,该项目因锅炉批建不符,长期未验收,项目法人申请自愿放弃该项目,将此项目所属厂房、综合办公楼等另租给河南涛涛包装有限公司年产1000万平方米瓦楞纸箱建设项目使用。
原我局对郑州春达包装有限公司年生产5000万平方纸板及纸箱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审批意见自行作废。
2016年7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