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撤销郑州春达包装有限公司年生产5000万平方纸板及纸箱项目审批决定的公示

索 引 号:005308039/2016-00130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业务信息/环评公示
发布机构:新密市环境保护局关 键 词: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保护,治理
文    号成文日期:2016-07-29发布日期:2016-07-29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关于撤销郑州春达包装有限公司年生产5000万平方纸板及纸箱项目审批决定的公示

郑州春达包装有限公司年生产5000万平方纸板及纸箱项目位于新密市苟堂镇关口村,法人代表:刘仁杰。该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于2006年9月8日经新密市环境保护局审批,该项目因锅炉批建不符,长期未验收,项目法人申请自愿放弃该项目,将此项目所属厂房、综合办公楼等另租给河南涛涛包装有限公司年产1000万平方米瓦楞纸箱建设项目使用。

原我局对郑州春达包装有限公司年生产5000万平方纸板及纸箱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审批意见自行作废。

                       2016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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