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307407/2016-00053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新密市水务局 | 关 键 词:通知 | |
文 号:新密水〔2016〕37号 | 成文日期:2016-08-12 | 发布日期:2016-08-12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乡镇水利站、局属各水行政监督单位:
为了加强水行政执法巡查工作,及时发现、制止并查处水事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的水事秩序,根据《郑州市水政执法巡查制度的通知》(郑水〔2016〕18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新密市水政执法巡查制度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6年8月12日
新密市水行政执法巡查制度实施方案
根据《郑州市水务局关于印发<郑州市水政执法巡查制度>的通知》(郑水〔2016〕182号)和《郑州市水政监察支队印发<关于水行政执法巡查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水监〔2016〕9号)要求,为进一步强化执法效能,以严格水行政执法促进水资源管理,更好地履行水行政执法工作职责,及时发现、制止及查处水事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的水事秩序,依据郑州市水政监察支队《关于明确巡查暨网格化责任区域的通知》,特制定水行政执法巡查制度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以网格化巡查为载体,以行政执法责任制为保障、构建职能到位、责任到人的水行政执法全覆盖管理体系,以严格的管理制度促使水行政执法更加规范,通过网格执法巡查管理,建立科学的分工协作机制,规范的监督考核机制,实现执法管理与社会化服务的全覆盖与零距离服务。
二、组织领导
成立新密市水务局执法巡查制度实施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执法巡查制度的实施、指导等工作。
组 长:徐绍敏
副组长:尚建一 王铁林 闫建亭 魏永亮 樊小会
石江同 张金池 李会东
成 员:陈永清 陈宏亮 郭尚峰 李建明 杨洪涛
李万俊 冯留森 张海燕 刘晓鹏 娄同新
张银来 郭松涛
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水政监察大队,张银来任办公室主任。
三、巡查工作区域
新密市水政监察大队负责组织实施全市执法巡查工作,巡查采取分级、分部门逐级上报机制,水政大队以月为周期到各乡镇、办事处、水利站统计巡查情况,并填写执法巡查记录。
局属各水行政监管单位,受新密市水务局委托,负责本职责范围内涉水违法行为的巡查,做到问题及时发现,及时处理。
四、巡查内容
水法律、法规规定的各种水事违法行为。
五、巡查工作要求
(一)根据水政监察大队的职能与责任分工,按照任务相适应、便于管理、界定清楚的原则,在执法区域范围内将职责明确,细化分工,人员到位。
(二)制定月、周巡查计划及登记备查制度,登记内容包括巡查时间、地点、是否有违反水法规的行为以及处置情况,做到巡查有记录,有文字、照片、录像等依据。
(三)采取日常巡查和不定期巡查相结合的方式,日常巡查每周不少于1次,周期为一个月,每人每周不少于1次;不定期巡查,由水政监察大队根据执法需要统一部署,联合开展执法巡查。
(四)每位人员要按照巡查计划安排,每月底前将巡查情况表报领导小组签字确认。
(五)各水利站在对巡查区域中反映出的问题应及时处理,需立案查处的水事违法行为,在先制止的同时迅速向新密市水务局报告,由水务局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查处。
五、考核奖惩机制
按照《郑州市水行政执法巡查制度》,结合《水行政执法绩效考核办法》,创新考核手段,细化考核标准,完善考核体系,严格问责制度,把考核评价作为落实长效管理的重要手段,依据工作绩效和考核结果实施奖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