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53879590/2016-00077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新密市安全监督管理局 | 关 键 词:通知,公告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08-12 | 发布日期:2016-08-12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尖山风景区管委会安全办,局属各科室,安全生产培训中心,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各安全生产监察中队,技术服务机构等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管工作的通知>》、《河南省安全监管局<关于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要求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的通知>》和《郑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职业卫生“三同
时”监管工作的通知》(郑安监管〔2016〕134号)文件精神,结合全市职业卫生监管工作实际,提出如下要求:
一、狠抓工作落实,务必严格执行
根据国家安监总局、省安全监管局和郑州市安监局的通知精神要求,自2016年7月2日起,安全监管部门停止受理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备案)、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的申请。安全监管部门要及时修订本级行政审批清单、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清理相关配套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和要求,凡与现行法律法规要求不一致的内容,要抓紧研究修订或宣布废止,不得以任何形式保留或变相审批。发现仍违法受理审批事项的,要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的责任。
二、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源头防控
建设单位要严格落实职业卫生“三同时”主体责任,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要依法认真组织开展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的自评审以及职业病防护设施的自验收等各项工作,从源头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
三、落实监管责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各乡镇办安全办要高度重视职业卫生各项工作,将文件精神及时贯彻落实到辖区内各生产经营单位。安监局各安监中队要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创新监管方式,进一步加大职业卫生“三同时”事中事后监管力度,强化执法监管,督促用人单位严格落实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发现违反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有关法律法规行为,要依法予以处罚,切实保护好劳动者健康权益。
二〇一六年八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