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416265619/2016-00088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新密市畜牧局 | 关 键 词:政务,通知,畜牧业生态环境治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督导 | |
文 号:新密牧字〔2016〕98号 | 成文日期:2016-08-14 | 发布日期:2016-08-14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新密市畜牧局
关于建立畜牧业生态环境治理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督导制度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办畜牧站,局属各科室、各单位:
为落实畜牧业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工作要求,扎实推进生态环境治理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确保涉及畜牧部门的环保各项任务落实。依据《畜牧法》、《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决定建立郑州市畜牧业生态环境治理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督导制度。
一、督导组织及职责分工
为加强领导,成立新密市畜牧局畜牧业生态环境治理暨大气污染防治督导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张孟丽任组长,局各位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统筹督导工作的综合指导、监督协调、安排部署等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5个督导组,分别由局班子成员任组长,相关执法分所人员为成员,按照网格分包区域开展全市畜牧业生态环境治理和大气污染防治督导督查工作。
二、督导内容
各督导组要有计划地安排对各乡镇办的督导工作,深入现场了解情况、查清问题、查明责任,依法依规开展督促、查处工作。针对被督查单位存在的重要和突出问题,向被督查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针对被督查单位存在的干部不尽责履职问题,提出处理意见。重点督导内容:
(一)安排部署情况。各乡(镇)办制定防治工作方案,建立切实有效的制度措施情况;研究安排部署情况。
(二)畜禽废弃物综合利用情况。以养殖密集区为重点区域,以中小规模畜禽养殖场为重点对象,以生猪、家禽、奶牛为重点畜种,以粪便、污水综合处理为重点环节,督查畜禽养殖场证件手续是否齐全、是否配套建有与养殖规模相适宜的粪便污水收贮处理设施、卫生安全是否符合要求,粪污是否资源化利用,是否有外排口造成粪污污染环境。
(三)严格责任追究。督导组要严查责任落实到位情况,对发现的问题,有关责任单位久拖不改或不能按期按要求整改到位的,督导组要提出问责处理意见,由局纪检监察机构予以责任追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督导组要高度重视畜牧业生态环境治理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按照职能划分,细致部署,认真抓好落实,做到“所有问题不放过、所有工作留痕迹、所有职责都尽到”,确保问题尽快解决。
(二)积极行动,狠抓落实。各督导组要深入所分包的乡(镇)办不定期地进行督查,建立督查台账。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各地限期整改,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指导、帮助他们解决困难和问题。
(三)通力协作,合力推进。加强沟通联络,防止出现工作推诿,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沟通,确保问题解决到位,保障各项任务有序推进。
(四)依法办事,遵规自律。要严格遵守回避、保密规定等制度,严格遵守各项廉洁自律规定,严格执行环保督查有关规定。
附件:新密市畜牧局畜牧业生态环境治理暨大气污染防治督导人员名单
新密市畜牧局
2016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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