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 关于新密北方耐火工业有限公司国有土地 上房屋征收补偿资金拨付使用的函

索 引 号:798232483/2016-00046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新密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关 键 词:综合,政务,通知
文    号:新密征补函〔2016〕41号成文日期:2016-08-17发布日期:2016-08-22
体    裁:函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新密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 关于新密北方耐火工业有限公司国有土地 上房屋征收补偿资金拨付使用的函

市国资委:

因报恩街建设项目需要,需对新密北方耐火工业有限公司(原河南省新密市耐火水泥厂)征迁范围内房屋、构筑物及其它附属物等进行征收。市征补办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委托房地产评估公司,对北方公司涉及征收的房屋、构筑物及其它附属物等进行预评估,评估补偿资金共计3907615元。请贵单位对该项资金加强监管,确保优先用于缴纳企业职工社保资金。

 



                               2016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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