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98232483/2016-00046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新密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 | 关 键 词:综合,政务,通知 | |
文 号:新密征补函〔2016〕41号 | 成文日期:2016-08-17 | 发布日期:2016-08-22 |
体 裁:函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市国资委:
因报恩街建设项目需要,需对新密北方耐火工业有限公司(原河南省新密市耐火水泥厂)征迁范围内房屋、构筑物及其它附属物等进行征收。市征补办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委托房地产评估公司,对北方公司涉及征收的房屋、构筑物及其它附属物等进行预评估,评估补偿资金共计3907615元。请贵单位对该项资金加强监管,确保优先用于缴纳企业职工社保资金。
2016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