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53533/2016-00127 |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业务信息/其他 | |
发布机构:新密市人民政府 | 关 键 词:环境保护,环境 | |
文 号:新密政办〔2016〕37号 | 成文日期:2016-08-04 | 发布日期:2016-08-22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新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新密市2016年度黄标车淘汰工作暨“回头看”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新密市2016年度黄标车淘汰工作暨“回头看”活动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8月4日
新密市2016年度黄标车淘汰工作暨
“回头看”活动工作方案
为减少黄标车污染排放,全力做好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6年度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方案的通知》(郑政文〔2016〕123号)和《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2016年度黄标车淘汰工作暨“回头看”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郑政办〔2016〕46号)要求,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8月底前完成2016年2116辆黄标车的淘汰任务(目前尚余1870辆未完成);开展“回头看”活动,在9月20日之前,对过去已公告牌证作废、未实际上交拆解的14049辆黄标车进行全面核查,督促拆解报废。
二、主要任务
(一)对任务车辆,区分所属行政区域进行分类,详细登记车牌号码、车型、颜色、车主姓名(或单位)、登记地址、联系电话等详细信息,并于8月1日前提供给车辆所属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对已经办理公告牌证作废、尚未上交拆解且又在高速公路收费系统和查缉布控系统发现踪迹的黄标车,要作为重点提供详细信息。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二)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制定工作方案,层层动员,分解任务,压实责任。要逐条信息逐一分解落实责任,实行“一对一”对接联系,“面对面”核实情况,要坚持见人、见车,确保走访见面率100%,动员率100%。要下发《黄标车和老旧车淘汰工作告知事项通知书》,对主动上交车辆的车主,要提供便捷条件,协助办理交车手续;对消极甚至拒绝上交车辆的车主,要规定期限,限期上交车辆,并签收通知书回执单。
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三)根据提供的车辆信息,对尚未淘汰的营运黄标车和已公告牌证作废、未实际上交回收的营运黄标车及所属企业进行摸底排查,逐一分解任务,夯实责任。通过定期约谈等方式,督促限期将所属的营运黄标车上交回收企业拆解报废。
牵头责任单位:市交运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四)按照市公安局提供的车辆信息,协调解决机关单位公务黄标车的淘汰工作。对各有关单位尚未淘汰的黄标车和已公告牌证作废、未实际上交回收的黄标车进行梳理,督促其上交回收企业拆解报废。制定对机关单位黄标车淘汰工作考核办法。
牵头责任单位:市事管局
责任单位:各有关机关单位
(五)加强黄标车报废回收拆解工作,组织回收企业认真开展黄标车回收和拆解、服务等各个环节查纠工作。对不按操作流程和工作要求处置报废车辆和车辆五大总成的回收企业,要按照2001年6月13日国务院第41次常务会议通过的《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国务院第307号令)对回收企业进行严肃处理和责任追究。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六) 科学安排警力实施路面现场查扣,利用查缉布控系统,部署多警种进行集中整治和常规治理。从严查处,做到发现一起,查扣一起,报废一起,坚决打压黄标车的生存空间。并组织工作组对公安部严令的监销车辆开展追缴工作,确保监销车辆全部拆解报废。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七)严把年检审验关,认真开展机动车环保检验,严格安全检验、营运车《道路运输证》发放等环节中对黄标车的把关和审核工作,对出具虚假检测结果的检测机构和部门一律从严处理。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市交运局
(八)依法监督,严肃查处各个部门、单位在回收、拆解、补贴发放等黄标车淘汰工作过程中的弄虚作假和失职渎职等行为。
责任单位:市监察局
三、方法措施
(一)分解任务,逐一落实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相关责任单位要分解任务,压实责任,坚持逐条信息逐一上门排查,做到见人、见车;坚持“一对一”对接,“面对面”核实,讲明政策、法律,确保走访见面率、动员率“两个100%”,督促车主限期办理报废业务,上交报废车辆。对已经办理公告牌证作废、尚未上交拆解,且又在高速公路收费系统和查缉布控系统发现踪迹的黄标车,要重点摸排和上门工作,确保车辆上交拆解。
(二)二次确认,反复查找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相关责任单位要安排专人,对每天上门入户排查情况进行统计,对户籍在外地的车主和其他多种原因无法找到车主的情形,要采用挂号信等形式进行通知。对首次投递被退回的信件,各单位要充分调动市税务、工商、通信等资源,协调查找车主地址,确保二次投递成功。
(三)多措并举,从严查处
公安机关要充分调动路面警力,多警种交叉巡查,并利用查缉布控系统实时查纠。对查获的已公告牌证作废的黄标车,要做到发现一起、查扣一起、处理一起,严格按照驾驶报废车辆上路进行处置,确保查获车辆上交回收企业进行拆解;对查获的已纳入淘汰范围、未达到报废标准的黄标车,要依法对其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并移交给辖区政府。
(四)警地联动,主动作为
对在市域内查明核实的黄标车,尤其是对已纳入淘汰范围、未达到报废标准,且车主不能主动上交拆解的黄标车,要警地联动,加强协作,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提供准确车辆线索,市公安交巡警大队要按照限行要求严厉查处,确保黄标车不能上路、不敢上路,做到以限促淘,主动作为。
(五)广泛宣传,确保实效
各部门、各单位要利用电视、广播、报纸、微信公众平台、微博等渠道,广泛宣传黄标车高污染、高排放的危害性和淘汰工作的相关政策,深入细致地做好政策解释工作,争取广大车主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增强主动淘汰的自觉性。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黄标车淘汰工作任务仍很艰巨,为加强对黄标车淘汰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将进一步调整充实黄标车淘汰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力量,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也要对相应的领导和办事机构进行调整充实,同时要强化上下沟通和联系,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二)强化责任落实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相关单位对黄标车淘汰工作负总责,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要及时了解掌握淘汰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履行工作责任,形成上下通力合作、联合执法、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完善补贴办法
为促进黄标车淘汰工作,对淘汰拆解在任务底数的黄标车,按照《新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密市黄标车淘汰工作方案的通知》(新密政文〔2014〕154号)及淘汰拆解补贴有关规定予以补贴,确保2016年黄标车淘汰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四)加强奖惩问责
市黄标车淘汰工作领导小组将成立督导小组对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相关单位黄标车淘汰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导考核。对严守淘汰职责、率先完成淘汰任务的单位通报表扬;在规定期限内每淘汰拆解一辆在任务底数的黄标车,由市财政奖补工作经费500元;对未认真履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未能按期完成淘汰任务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党政领导干部责任,并按未淘汰黄标车辆每辆16000元的标准进行财政扣款;对弄虚作假或篡改、伪造有关材料和数据的,一经查实将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法律责任。
(五)强化进度通报
全面加强进度通报,从2016年8月1日起,市黄标办实行日报、周报、月报制,每周通报黄标车淘汰工作进展情况,必要时在市级媒体公布。
市黄标办联系人:申万森,联系电话:69809038,15903603555。
附件:1.新密市2016年黄标车淘汰任务分解表
2.新密市黄标车淘汰“回头看”活动任务分解表
附件1
新密市2016年黄标车淘汰任务分解表
所属区域 | 任务数(辆) | 营运黄标车任务数(辆) |
米村镇 | 47 | 12 |
袁庄乡 | 36 | 22 |
牛店镇 | 69 | 39 |
平陌镇 | 59 | 29 |
超化镇 | 162 | 69 |
大隗镇 | 88 | 45 |
苟堂镇 | 88 | 54 |
刘寨镇 | 72 | 51 |
曲梁镇 | 61 | 37 |
白寨镇 | 266 | 219 |
岳村镇 | 191 | 139 |
来集镇 | 162 | 94 |
城关镇 | 50 | 17 |
西大街办事处 | 60 | 23 |
青屏街办事处 | 150 | 31 |
新华路办事处 | 187 | 52 |
尖山风景区管委会 | 27 | 6 |
矿区办事处 | 109 | 18 |
交运局 | 221 | 221 |
其他 | 11 | 6 |
合计 | 2116 | 1184 |
附件2
新密市黄标车淘汰“回头看”活动任务分解表
单位 | 任务数 |
米村镇 | 287 |
袁庄乡 | 217 |
牛店镇 | 487 |
平陌镇 | 461 |
超化镇 | 976 |
大隗镇 | 837 |
苟堂镇 | 510 |
刘寨镇 | 391 |
曲梁镇 | 490 |
白寨镇 | 1087 |
岳村镇 | 621 |
来集镇 | 871 |
城关镇 | 488 |
西大街办事处 | 669 |
青屏街办事处 | 1649 |
新华路办事处 | 1528 |
尖山风景区管委会 | 84 |
矿区办事处 | 1448 |
合计 | 131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