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尖山风景区2016年度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699972689/2016-00015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新密市尖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关 键 词:通知
文    号成文日期:2016-08-22发布日期:2016-08-22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关于印发尖山风景区2016年度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方案的通知

尖山风景区管委会

关于印发尖山风景区2016年度大气污染

防治攻坚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管委会机关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尖山风景区2016年度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6年8月7日

 

 

 

 

尖山风景区2016年度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方案

 

为落实省委省政府、郑州市委市政府、新密市委市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要求,巩固完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进一步推进我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持续改善我区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新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6年度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方案的通知》(新密政文〔2016〕119号)要求,制定本攻坚方案。

一、指导思想

针对我区2016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特点和目标要求,突出减排重点,细化量化目标,明确职责任务,协同联动联防,下移监管重心,动员全民参与,严格奖惩机制,统筹推进扬尘污染防治、工业污染防治、燃煤污染防治、机动车污染防治、低空面源污染防治、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等攻坚措施,着力解决大气污染突出问题,确保2016年度环境空气质量持续得到改善,切实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促进经济、社会、环境的全面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到2016年底,城区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低于83微克/立方米,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低于49微克/立方米以下,全年优良天数达到190天以上。

三、攻坚措施

重点开展扬尘、机动车尾气、低空面源等大气污染防治理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工作。

(一)防治扬尘污染

1.强化各类施工工地扬尘治理。各类施工单位扬尘污染治理必须遵循的基本要求是:施工工地开工前必须做到“六个到位”,即“审批到位、报备到位、治理方案到位、配套措施到位、监控到位、人员到位(施工单位管理人员、责任部门监管人员)”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到“六个100%”,即“工地周边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拆迁工地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

(1)自2016年7月10日起,全市建筑工地全部达到以上要求。所有未达到“六个到位”的施工工地,一律不得开工;所有未达到“六个100%”的施工工地,一律停工整改。施工单位完成整改,通过监管部门核查并出具书面意见后,方可开工或复工。

(2)风景区管委会要与辖区内施工单位签订扬尘污染治理责任书,监督施工单位按照规定标准、治理措施和时限,完成各项治理任务。

(3)安装视频在线监控系统。2016年12月底前,我区所有建筑工地安装远程视频和PM10监控设备,接入新密市建筑工地远程监控中心。

责任领导:陈文斌

责 任 人:各包村领导

直接责任人:各村支书、主任

2.强化各类道路扬尘治理

(1)定期清理清洗景区内县乡村三级公路积土积尘。

责任领导:桑志强

责 任 人:各包村领导

直接责任人:各村支书、主任

(2)2016年8月15日前完成国省、县道平交路口硬化路面。

责任领导:桑志强

责 任 人:各包村领导

直接责任人:各村支书、主任

3.强化渣土车等物料运输车辆扬尘治理

(1)所有渣土车等物料运输车辆,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台账,逐一确定监管部门、监管责任领导和责任人,严厉打击“黑车”非法运输。

责任领导:桑志强

责 任 人:各包村领导

直接责任人:各村支书、主任

(2)所有建设、施工单位不得与“黑公司”(未在主管部门办理手续的)签订建筑垃圾清运合同,不得使用“黑车”清运建筑垃圾。

责任领导:陈文斌

责 任 人:各包村领导

直接责任人:各村支书、主任

(3)渣土车等物料运输车辆出入施工工地和处置场地,必须进行冲洗保洁,防止车辆带泥出场,保持周边道路清洁干净。

责任领导:陈文斌

责 任 人:各包村领导

直接责任人:各村支书、主任

4.开展“清洁家园”行动。7月份起,每月在全区开展一次“清洁家园”行动。活动的主要内容是对环境卫生进行整治,清理垃圾、杂物,减少黄土裸露。

责任领导:桑志强

责 任 人:各包村领导

直接责任人:各村支书、主任

5.严控沙尘影响。气象预报风速达到四级以上或者出现重污染天气时,应当停止土石方作业、拆除工程以及其他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同时及时进行覆盖,加大洒水降尘力度。

责任领导:陈文斌

责 任 人:各包村领导

直接责任人:各村支书、主任

(二)防治机动车污染

6.严格黄标车管理

在规定时间内淘汰全部黄标车及老旧车辆,淘汰车辆实行就地拆解。按照省、郑州市要求,严格查处“黄标车”、“无标车”违规行驶。

责任领导:桑志强

责 任 人:各包村领导

直接责任人:各村支书、主任

7.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

加强对新建、在建、拆迁工地使用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督导检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在施工前由施工单位向主管部门上报非道路移动机械的使用情况,并建立台帐,使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必须达到国Ⅰ(2009年10月1日以后生产)以上排放标准;对工地使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要进行调查摸底,建立台帐,使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必须达到国Ⅰ以上排放标准;严禁冒黑烟、国Ⅰ及以下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进入工地使用。

责任领导:陈文斌

责 任 人:各包村领导

直接责任人:各村支书、主任

(三)防治低空面源污染

8.强化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坚持疏堵结合、综合施策,强化“零火点”目标导向,重点抓好秋收期间(9月5日至11月5日)全区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基本消除秸秆焚烧对大气环境质量的影响。

(1)健全网格化监管体系。通过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形成管委会、村、组秸秆禁烧网格化管理体系,实行风景区管委会领导包村、村干部包组、组干部包户的网络化管理机制,凝聚秸秆禁烧社会合力。

责任领导:李富平

责 任 人:各包村领导

直接责任人:各村支书、主任

(2)强化监管执法。切实保障禁烧机构、人员、车辆、经费“四到位”,成立督导组、巡查组,深入农村农户、田间地头,做到以地定人、以火查人、责任到人,实现全天候禁烧、全覆盖监管,依法严厉打击焚烧秸秆行为。

责任领导:李富平

责 任 人:各包村领导

直接责任人:各村支书、主任

(3)加强秸秆综合利用。严格落实“以奖代补”等财政政策,推广综合利用先进技术,促进秸秆还田、秸秆肥料、秸秆饲料、秸秆燃料、秸秆工业原料、秸秆食用菌基料、秸秆沼气和发电等产业化发展,推动秸秆资源化利用,从源头解决秸秆焚烧污染问题。2016年全区秸秆资源化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

责任领导:李富平

责 任 人:各包村领导

直接责任人:各村支书、主任

加快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全区所有畜禽养殖场(户)应当根据养殖规模和污染防治需要,建设相应的畜禽粪便、污水与雨水分流设施,畜禽粪便、污水的贮存设施,粪污厌氧消化和堆沤,污水处理,畜禽尸体处理等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严格做到防雨、防渗、防溢流。完成时限:2016年8月15日前。

责任领导:李富平

责 任 人:包村领导

直接责任人:各村支书、主任

9.全力做好重大活动期间空气质量保障。按照市统一要求,采取更加严格的应急减排措施,做好重大活动期间空气质量保障工作,确保空气质量达到标准。

责任领导:韩丽丽

责 任 人:各包村领导

直接责任人:各村支书、主任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风景区管委会及各村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担负起大气污染治理主体责任,将大气污染防治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实际,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切实管用的制度措施,协调解决重大问题,认真组织抓好落实,确保大气环境质量尽快得到改善。真正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围绕工作职能和承担的蓝天工程任务,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向风景区管委会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二)实施挂图作战。建立“挂图作战”调度会制度,实行“挂图作战、对账销号”,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亲自安排、亲自调度。通过风景区管委会主要领导亲自指挥调度,以问题为导向,强化各村、各有关单位责任,现场交办,限期办结,做到四个不放过:污染大气环境的问题和因素,疑点查不清不放过,不处理不放过,不整改不放过,不消化不放过。

(三)严格奖惩问责。风景区管委会对各村各有关单位定期实施考核,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开,并作为各村各有关单位综合考评的依据。对考核结果优良的,风景区管委会予以通报表彰;对考核不合格、未能按时完成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任务的,依法依规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情节严重的给予组织处理和党纪政纪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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