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食药监局在食品生产单位推行食安信息公示牌制度

索 引 号:737415948/2016-00036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发布机构:新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 键 词:综合,工作
文    号成文日期:2016-08-30发布日期:2016-08-30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新密食药监局在食品生产单位推行食安信息公示牌制度

      为更好推进我市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市创建工作,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领域的监管,引导食品生产企业更加科学、规范化经营,新密市食药监局在全市推行食品安全信息公示牌制度,要求食品生产企业按照统一标准、设计制作食品安全信息公示牌,并悬挂于显著位置,自觉接受公众监督,强化安全责任意识,更好地营造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目前,已有数十家企业建立公示牌。

      按要求,公示牌必须对以下信息进行公示: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明细、食品安全管理架构图、食品安全员照片、食品安全员职责、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食品安全公开承诺、监督电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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