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陌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整治摸底排查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005307677/2016-00062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发布机构:新密市平陌镇人民政府关 键 词:工作信息,大气污染
文    号:平政〔2016〕75号成文日期:2016-08-27发布日期:2016-09-01
体    裁:通知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平陌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整治摸底排查工作的通知

各行政村、机关各站所、镇直各单位:

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整治摸底排查工作的通知》(郑政办明电〔2016〕59号)和《新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整治摸底排查工作的通知》(新密政办明电〔2016〕90号)要求,按照全镇统一部署,为进一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开展,解决全镇范围内特别是大气污染防治中的死角、盲区和短板问题,持续改善我镇大气环境质量,经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有关摸底排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范围

摸底排查工作在全镇范围内开展,重点区域为镇区和农村,重在理清工作“死角”,排查工作“盲区”。

二、工作对象

    摸底排查的对象为存在的工地扬尘、道路扬尘、预拌混凝土搅拌、冶炼轧钢、机动车拆解、露天喷涂、沥青搅拌、加油站、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物流仓储、砂石料厂、小家具厂、“十五小”、“新五小”、散煤、黄土裸露等污染源。

三、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8月底,各单位完成摸底排查台账,于8月28日下午6点前报镇大气办(联系人:张晓东,联系电话:15890668087,邮箱:pingmozhen@163.com)。

(二)工作任务

各牵头单位和责任部门负责组织行业摸底排查,各村要逐家建立台账并汇总整理,落实到具体名称、地址、负责人、监管责任人、存在问题、治理情况等内容(见附表)。具体分工如下:

1.无照经营企业查处取缔和成品油流通领域监管

牵头单位:工商质监所

责任单位:各行政村

2.预拌混凝土搅拌站、砂石料厂和施工工地

牵头单位:规划办

责任单位:各行政村

3.冶炼轧钢等不符合产业政策的行业

牵头单位:经济发展办

责任单位:各行政村

4.道路扬尘

牵头单位:交通办

责任单位:各行政村

5.机动车拆解、物流仓储、加油站和散煤

牵头单位:安全办

责任单位:各行政村

6.露天喷涂、小家具厂、“十五小”和“新五小”

牵头单位:平陌环保中队

责任单位:各行政村

7.沥青搅拌

牵头单位:规划办

责任单位:各行政村

8.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

牵头单位:供销社

责任单位:各行政村

9.黄土裸露

牵头单位:林站

责任单位:各行政村

10.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提升

牵头单位:创建办

责任单位:各行政村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各相关单位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按照任务分工,确保此项工作保质保量完成。

(二)加大工作力度。各牵头单位要切实加强工作协调和业务指导,按照职责分工审核汇总有关台账。各村、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排查清理力度,确保不漏报、不错报。

(三)强化督导问责。镇政府督查办要对工作摸底情况跟踪督办,对工作迟缓、质量较差、漏报、错报的部门进行通报并追责。

 

 

 

 

 

 

                           2016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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